标题 | 2012年宜宾市人民政府接待办公室选调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为充实政务接待干部队伍,以确保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接待工作任务,中共宜宾市委宜宾市人民政府接待办公室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市党政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 一、选调的岗位及人数 市接待办工作人员1名 二、选调的对象 本市已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三、选调的资格条件 (一)中共党员,年龄在32周岁以下。 (二)全日制国民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 (三)基层工作经历2周年以上,科员职务3周年以上,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四)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米以上,身体健康。 (五)有较强的文字功底,熟悉机关办文、办会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以上资格条件中计算年龄和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31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尚在试用期内的;受过处分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岗位的要求 讲政治,人品正,作风好,素质高;热爱政务接待工作,有强烈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调研能力,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工作实绩突出,群众评价好。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个人自愿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公开报名 报考人员应如实、完整填写《中共宜宾市委宜宾市人民政府接待办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原件审查后退还本人);《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同底版近期2寸免冠照2张;《中共宜宾市委宜宾市人民政府接待办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组织推荐的须同时提供组织证明材料。 报名时间:从2012年11月14日起报名,报名时间为5个工作日,报名截止日期为2012年 11月20日。 报名地点:中共宜宾市委宜宾市人民政府接待办综合科(市委大院内联合办公楼2楼) (二)资格审查 中共宜宾市委办公室对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与选调岗位的比例不低于5:1,如达不到开考比例,取消该选调岗位。 六、选调的程序 (一)统一考试 考试分为资格初审面谈、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均采取百分制计分。 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60% + 面试成绩×40%。 1、资格初审面谈:以面谈方式进行。对招考对象的形象礼仪、综合素质进行了解初审,淘汰不符合条件的招考对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采取给材料命题文稿写作的方式进行笔试。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资格初审面谈、笔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分别在党政网和宜宾三江人才网上公布。 (二)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按选调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若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则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考察和公示 市委办组织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四)借用和调入 公示期满后,市委办向拟选调人员所在单位发借用函,对拟选调人员进行顶岗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根据试用情况和本人意愿,按照组织程序调入市接待办工作。 七、纪律要求 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是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报考人员要认真填写《中共宜宾市委宜宾市人民政府接待办公室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客观如实地反映个人情况,严禁弄虚作假。如发现有不符合选调条件,因弄虚作假进入选调程序的将取消选调资格,如果已经正式调入的将退回原单位,以确保选调工作的客观公正。咨询联系电话:8213545 附件:报名表 中共宜宾市 接待办公室 宜宾市人民政府 2012年11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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