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2年黔西南州晴隆县县直机关股级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工作方案 |
内容 | 为了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创造一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环境;建立一套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管理机制;培养和造就一支精干、高效、廉洁的干部队伍,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中办发[2004]13号),经研究决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人才观,全面贯彻干部“四化”方针,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原则;遵循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干部品行、才能、资历与任职岗位相匹配原则;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合理配置人才资源,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清正廉洁、作风优良的干部队伍。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2、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3、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4、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5、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6、坚持优化结构、提高效率的原则。 三、竞争职位 县直各单位根据单位内设或下设(隶属管理)机构编制缺额及领导职位设置情况,从内设或下设(隶属管理)机构中拿出1至2个股级领导职位作为竞争上岗职位。 四、任职条件及资格 (一)条件和资格 1、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3、身体健康。 4、县直机关正式在职在岗干部职工(试用期人员和未列入财政开支人员除外)符合条件者均可参加。 行政岗位:具有公务员身份干部; 事业岗位:具有事业身份干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任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及不定等次情况的。 五、竞争上岗程序步骤 1、宣传发动。各单位将拟开展竞争上岗的职位及具体条件要求和本单位竞争上岗具体《实施方案》报送县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审核(县级六大类机关和所属事业机构报县委组织部,县级行政机关和所属事业机构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通过后,由各单位在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gzql.gov.cn)发布公告,公布《实施方案》,鼓励符合条件的干部职工报名参加。 2、公开报名。报名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报名者须填写《晴隆县干部职工竞争上岗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报名登记表可在报名点领取或通过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gzql.gov.cn>下载),自愿填报竞争职位(报名时行政和事业身份干部不得混岗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超过规定报名时间,不再受理报名。 报名地点:报考职位所在单位。 3、资格审查。各单位负责对报考本单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人员,不得拒绝报名;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不予报名,并对其说明具体理由。 资格审查结束后,对于报考人数达不到3∶1比例,形不成有效竞争的职位,由单位上报县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县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取消。职位取消的,报考该职位的人员,可以改报其它职位。 4、笔试。笔试由各单位根据职位具体要求拟定笔试试题,自行组织考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按6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各单位根据每个职位报考者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人选与职位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入围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一并列入)。 5、面试。面试由各单位根据职位具体要求拟定面试工作方案,报县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在县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的监督下自行组织面试。面试主要测试竞争者履行竞争职位职责所必备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解决实际问题等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考官由7名干部担任,由各单位在除本单位外不存在回避关系的干部中考虑确定。面试满分100分,按4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面试时单位要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参加旁听。单位人数20人以下的,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单位人数20人以上的,股站级(含股室负责人)以上干部参加。 6、组织考察。各单位依据笔试、面试的总成绩,确定每个职位的前2名作为考察对象,组建干部考察组,通过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的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学、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中2名考察对象均存在影响任职情况的,递补下一名。 7、公示。各单位根据考试、考察情况,提出任职人选建议方案,连同考试成绩汇总情况、干部考察情况等材料报县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相关情况进行审核后,参照《晴隆县县管干部任前公示暂行办法》进行公示。公示后,有影响任职情况反映并经调查属实的,取消该职位人选的任职。 8、任职。经公示没有反映的,按程序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 六、总体时间安排 2012年11月上旬启动,2013年第一季度内完成。 七、组织领导 成立晴隆县县直机关股级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毛仕诚(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刘卓刚(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成员:陈震(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 范毓彬(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青祖梅(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委离退休干部工作局局长) 黄东京(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党组书记) 罗宗敏(县编委办主任) 杨朝贤(县委组织部副部长<正科长级>)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整个竞争上岗工作的组织实施。黄东京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贵生、赵庆雄、张延磊三位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在县纪委、组织人事等部门抽调。 县直各单位也要成立由单位负责人为组长的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竞争上岗工作的领导,负责本单位竞争上岗工作的组织实施。 八、纪律与要求 竞争上岗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十不准”要求,同时遵守以下纪律: (一)确保竞争上岗的公开、公平、公正,不准事先内定人选; (二)严格执行竞争上岗实施方案,不准在实施过程中随意更改; (三)相关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试试题、考察情况、党组(党委、领导班子)讨论情况等; (四)组织和参与考试、考察的人员要公道正派,客观公正,不准打人情分,不准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 (五)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具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以及有其它应当回避关系的,应当回避; (六)参加竞争的人员要正确对待竞争,不准弄虚作假,不准搞非组织活动。 对竞争上岗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视具体情节,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监督电话:7612380(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 中共晴隆县委组织部 晴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11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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