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潍坊职业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实施方案 | ||||||||||||||||||||||||||||||||||||||||||||||||||||||||||||||||||||||||||||||||||||||||||||||||||||||||||||||||||||||||||||||||||||||||||||||||||||||||||||||||||||||||||||||||||||||||||||||||||||||||||||||||||||||||||||||||||||||||||
内容 |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2017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7〕4号)文件要求,2017年我院继续开展单独招生工作,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生专业、类别及计划
注:1.学费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公布的有关收费文件标准收取; 2.空中乘务专业须经我院面试并颁发合格证的考生方可报名。 二、招生范围和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1.已通过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的考生均有资格报考单独招生。 2.春季高考考生报考专业应与春季高考专业类别相对应。 3.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可向潍坊职业学院提出免试申请,经学院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办理录取手续,进入我院对应专业学习。 (二)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品德良好,无违法乱纪行为。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考生于4月6日-10日(每天8:00-20:00)登录潍坊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sdwfvc.cn进行网上报名并缴费。报名时,考生必须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因考生本人填写信息有误,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名可选择两个专业志愿。兼报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的考生,在报考我院单独招生时,可以按春季高考考生的身份报考,也可以按夏季高考考生的身份报考,但只能选择一个身份。考生报名完毕后,通过联行支付平台进行网上缴费,考生缴费前需开通网上支付业务,如何开通网银及网上支付具体操作请参照银行相关说明或咨询开户银行。单招报名考试费执行鲁价费函【2016】95号文件,每人120元。 取得考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将于4月11日在潍坊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 四、考试时间及办法 (一)考试形式及科目 1.考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考试分为文化考试(笔试)和职业技能及专业素养测试(面试)两部分。文化考试成绩和专业素养测试成绩分别占50%。文化考试由固定科目和选考科目组成,固定科目为语文和英语(不单设其他语种试题),选考科目为数学或计算机;笔试采用合卷,总成绩为150分,语文、英语和选考科目各占5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学院根据选报专业组织面试,面试内容注重职业技能及专业素养。职业技能及专业素养测试由各考评组从专业面试题库中随机抽题,考生回答,由面试专家进行评分。 3.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网上报名、缴费后到我院招生信息网http://zs.sdwfvc.cn/下载并按要求填写《山东省2017年高等职业学校单独招生考生免试申请表》盖章,持申请表及相应获奖证明材料及复印件于4月11日前到学院奎文校区招生就业处(2号楼101)办理手续。 (二)考试安排: 1.准考证打印 取得考试资格的考生于4月12-15日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sdwfvc.cn)打印准考证。 2.考生信息现场确认 4月15日(8:00-17:00)报名考生持本人身份证、报考证、准考证及本人签字的《潍坊职业学院单独招生考试承诺书》(学院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到学院奎文校区招生就业处盖章确认。手续办理完成后看考场。考生须持身份证、盖章后的准考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3.考试时间及安排
五、命题、考试与评卷 1.组织建立考核专家信息库,由校内外专家进行命题、阅卷、面试。 2.考试:严格按照《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执行。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考试管理过程,严肃考风考纪,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3.评卷: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及评判工作公正、透明。 六、录取 1.录取原则: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要求,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分专业按计划择优录取。学院按科类招生计划划定夏季高考考生普通文科、普通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春季高考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低于最低录取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录取。各专业根据招生计划,按考生报名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录取未满额的专业,从未录取考生的第二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2.确定预录名单:学院成立由招生、纪委、信息技术人员,一线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录取小组并报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录取小组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3.公示预录名单:4月24日预录考生的名单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公示。 4.4月26日预录考生名单上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 5.4月26日之后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审批结果,公布正式录取名单。 6.学院将在收到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录取名册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7.对于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8.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凡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校春季、夏季统一招生考试及录取。 七、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1.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复查。 2.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取消其入学资格。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山东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处理。 八、时间安排
九、组织保障 1.学院成立2017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作为此项工作的领导机构,凡属考试、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集体研究决定。 2.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负责单独招生的监督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保证单独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3.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单独招生考试工作。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不得参与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4.加强招生考试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实施“阳光工程”。 十、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 滨海校区:潍坊市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教创新园区海安路06588号(可乘坐80、90路公交车到潍坊职业学院滨海校区下车)。 奎文校区:潍坊市奎文区东风东街8029号(从潍坊火车站乘56路、30路公交车到潍坊职业学院下车,也可乘坐76路、78路、环16路、50路、22路等公交车在学院下车)。 邮政编码:261041 联系电话:(0536)8527126 8218945 3083621 18353622970 传真电话:(0536)8527100 3083600 学院网址: http://www.sdwfvc.cn 备注:敬请考生随时关注我院招生信息网,所有单独招生的相关信息均通过我院招生信息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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