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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做好我校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确保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和公开,根据教育部《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教学【2014】4号文件)及《新疆师范大学2016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特成立新疆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督查工作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莫合塔尔·亚森 新疆师范大学副校长 副组长: 王阿舒 新疆师范大学研究生处处长 谈爱民 新疆师范大学纪律监察室主任 成 员: 孙川、李全胜、赵红梅、谭俊蕾、王佩琴、范丽红、李志文、刘化重 二、主要职责: 在我校2016年博士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全程监督检查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加强复试巡查,接受考生投诉,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新疆师范大学研究生处 二0一六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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