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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2013年全省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2013]4号)规定,经过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政审,131名同志被确定为拟录用人选,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社会各界人士对拟录用人选如有不同意见,请于9月8日前以电话、信函、亲访等方式向市人社局或市公安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署真实姓名。信函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联系电话: 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流动处:0414-2808614 本溪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0414-2833047 通信地址: 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流动处(本溪市平山区水塔路22号,邮政编码:117000) 本溪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本溪市平山区政府路9号) 附:1、具体2013年本溪市公安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拟录用人选名单请参照:http://www.lnbxhrss.gov.cn/ecdomain/framework/bxsb/index/efgmihccheaobbobjljgnkpimkihfkaj.do?isfloat=1&disp_template=eolokkichhfbbbobiohlkindcclmokmf&fileid=20130902165245272&moduleIDPage=efgmihccheaobbobjljgnkpimkihfkaj&siteIDPage=bxsb&infoChecked=null 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本溪市公安局 2013年9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