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4年中共清远市委组织部遴选公务员及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市委组织部决定在全市范围公开遴选1名公务员和2名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人员条件 (一)公务员遴选条件(1名)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事业心、责任感强。 2.文字材料工作能力突出。 3.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5.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7.副科级(含副科级)以下。 8.县(市、区)公务员必须在县级机关或乡镇机关公务员岗位上工作5年以上(截止至2014年9月30日)。 9.有任何违纪违法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不列入公开遴选范围。 (二)事业编制人员遴选条件(2名)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事业心、责任感强。 2.身份为公益一类事业编制人员。 3.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其中1名需有计算机或网络工程类专业文凭;另1名不限专业,有会计从业资格证者优先。 5.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6.近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 7.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和相应学位者应分别具有3年、2年、1年以上工作经历(截止至2014年9月30日)。 8.身体健康。 9.有任何违纪违法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不列入公开遴选范围。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7月21-24日。 2.报名方式: ①网上报名。报考人员通过《清远组织工作网》或《清远市人才网》网站下载报名表;填写报名表,并发至市委组织部办公室电子邮箱(bgs533@163.com),同时上传近期大一寸免冠正面近照1张。 ②现场报名。市委市政府2号办公楼327室。 咨询电话:0763—3372566(市委组织部办公室)。 3.报考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名(资格复审时须提交盖有单位公章的报名表)。市委组织部对报考人员信息保密。 三、资格审查 1.初审。初审合格者可参加笔试。 2.复审。面试前,考生携带盖有单位公章的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证、工作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公职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获奖证书等材料到市委组织部办公室进行资格确认。复审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 3.其它。 ①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应真实可靠,对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遴选资格。 ②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无论因何种原因在原单位提拔,如其进入遴选名单,一律按报名时的职级办理调动手续。如报考人员不接受此要求的,视为放弃遴选资格。 四、测试 由笔试、面试两项得分相加计算总成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中共清远市委组织部 2014年7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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