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基本信息 |
单位名称 |
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 |
机构性质 |
党政机关 |
职位名称 |
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科副科长 |
职位级别 |
副科级 |
直接上级 |
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科科长 |
职位概述 |
在本部门科长领导下开展工作,协助科长完成镇农村土地合同管理、土地流转管理、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及科室其他工作。 |
职位职责 |
职 责描 述 |
责任程度 |
关键绩效指 标 |
负责农村集体资产、村级账务和审计监督管理。 |
分管责任 |
严格程序,依法依规监督村级严格执行“农村财务管理制度”。 |
负责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管理进行指导、服务和监督。 |
指导村级做好经济合同签订、土地延包及流转。 |
负责保护集体资产所有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
做好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工作。 |
负责贯彻落实新农村建设的各项政策,开展新农村建设的各项工作。 |
及时落实各项惠民政策,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
职位权限 |
分管工作的建议权、监督权;宣传落实相关政策;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加强各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
任职 条件 资格 |
任职条件: 1.坚持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坚决执行镇党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吃苦耐劳,甘于奉献; 4.具有丰富的农村工作经验,熟悉农村相关政策和法规,具有较强的财务基础知识、业务能力、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胜任科级职务; 5.有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敢于担当,群众基础好,依法办事,清正廉洁。任职资格: 1、在职村党组织书记; 2、政治素质好,作风优良,廉洁自律,有较好的工作业绩和群众认可度; 3、累计任职满两届或6年以上,年龄45周岁以下。村党组织书记岗位累计任职满三届或9年以上,或曾获得市级(市委、市政府授予,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核定)及以上个人或集体(任职期间)荣誉称号的可放宽到50周岁以下; 4、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招考职位所要求的素质能力; 6、身心健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