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位基本信息 |
单位名称 |
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 |
机构性质 |
党政机关 |
职位名称 |
社会事务管理科主任科员 |
职位级别 |
正科级 |
直接上级 |
社会事务管理科科长 |
职位概述 |
在本部门科长领导下开展工作,协助科长完成镇基层村民自治和民主管理及科室其他工作任务。 |
职位职责 |
职 责描 述 |
责任程度 |
关键绩效指 标 |
负责督促检查《村民自治章程》的贯彻落实及修订完善工作。研究探索自治章程在村级管理中的作用发挥,规范自治章程管理使用。 |
分管责任 |
掌握《村民自治章程》在村级管理中发挥的作用,建立完善村级管理制度。 |
负责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村委会选举、村级民主管理等各项工作的落实。 |
做好村委会换届选举的组织指导工作,规范村务监督工作。 |
负责落实各项社会救助和优抚政策及优抚优属扶贫帮困等工作。 |
及时落实各项救助优抚政策,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
负责民族、宗教、侨务、红十字等工作,组织协调救灾等工作。 |
做好联系、组织、协调工作,促进团结和谐。 |
职位权限 |
分管工作的建议权、监督权;宣传落实相关政策;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加强各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
任职 条件 资格 |
任职条件: 1、坚持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坚决执行镇党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 2、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吃苦耐劳,甘于奉献; 4、具有丰富的农村工作经验,熟悉农村相关政策和法规,具有较强业务能力、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胜任科级职务; 5、有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敢于担当,群众基础好,依法办事,清正廉洁。任职资格: 1、在职村党组织书记; 2、政治素质好,作风优良,廉洁自律,有较好的工作业绩和群众认可度; 3、累计任职满两届或6年以上,年龄45周岁以下。村党组织书记岗位累计任职满三届或9年以上,或曾获得市级(市委、市政府授予,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核定)及以上个人或集体(任职期间)荣誉称号的可放宽到50周岁以下; 4、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备岗位所要求的综合素质能力; 6、身心健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