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根据《2016年巴东县纪检监察系统遴选工作人员公告》(第一号)规定,通过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环节的工作,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按1:1的比例,确定谭林波等5名同志为县纪委监察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拟试用对象(详细名单附后),现在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4月7日至4月13日。 公示期间,如对试用对象有意见或异议,可向县委组织部反映。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遴选的,相关人员进入遴选试用期;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遴选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内遴选人员在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后,由县纪委监察局对相关遴选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联系方式: 中共巴东县委组织部干部科 电话:0718-4334389 地址:巴东县巫峡路1号 邮编:444300 中共巴东县委组织部 巴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7日 2016年巴东县纪委监察局公开遴选拟试用对象公示详情请参考:http://www.bd12333.com/newsread.asp?id=5357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工作单位 |
1 |
李云成 |
男 |
清太坪镇人民政府 |
2 |
付金霞 |
女 |
沿渡河镇人民政府 |
3 |
税星星 |
男 |
官渡口镇人民政府 |
4 |
谭林波 |
男 |
清太坪镇人民政府 |
5 |
冯 伟 |
男 |
东壤口镇人民政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