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东营市遴选部分工作人员的通知 |
内容 | 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决定面向县区人社系统和市直部门单位遴选部分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人数 计划遴选局机关综合管理科员2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法律科员2名;事业单位九级职员4名,其中综合管理岗位1名、档案管理岗位1名、计算机岗位1名、财务管理岗位1名。 二、报考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考范围 1.综合管理科员(职员)岗位 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市直部门单位中从事组织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人员。 2.法律科员岗位 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市直部门单位中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 3.档案管理岗位 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直部门单位中从事档案管理工作的人员。 4.计算机岗位 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直部门单位中从事网络维护管理工作的人员。 5、财务管理岗位 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直部门单位中从事财务管理工作的人员。 报考公务员职位的应为担任科员级职务的公务员;报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职位的应为担任科员级职务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且所学专业为法律类专业;报考事业单位职位的应为机关科员、事业单位九级职员或十二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其中报考财务管理岗位的人员,所学专业为财务会计类专业。 (二)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坚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品行端正,公道正派,作风严谨,清正廉洁,团结同志,吃苦耐劳; 2.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5月30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4.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综合文字能力; 5.符合任职回避要求。 三、方法步骤 (一)报名。市直部门单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经单位推荐同意后报名。县区部门单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通过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荐报名,每个县区每个岗位限报1-2人。 报名人员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同底版正面彩色免冠照片4张,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名登记表及照片需提供电子版。 (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后,若审查合格人数与遴选人数比例低于2:1时,则相应减少遴选人数。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遴选资格。 (三)统一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综合能力和专业素质,由公共基础知识和各岗位对应的专业基础知识构成,分数各占50%。参加笔试人数较多时,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面试人数与拟遴选人数不超过3:1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报名人员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30%、45%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考察人数与拟遴选人数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德才素质,及其报考岗位的适应程度。考察结果量化为具体分值,占综合成绩的25%。按照综合成绩高低,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的,从考察对象中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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