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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屏山县机关事业单位2017年下半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的规定,经笔试、面试,并考察合格,现将拟调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18年1月4日—2018年1月8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 点: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事业人员管理考核股304 电 话:0831-5700223 联系人:唐老师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4.调动人员必须符合干部人事调配规定。拟调人员公示无异议者,实行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合格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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