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8四川泸州市合江县公证处事业单位考调人员公告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调合江县司法局下属事业单位合江县公证处工作人员。 一、考调岗位及名额 合江县司法局下属事业单位合江县公证处工作人员2名。 二、考调范围 面向全国范围考调在编在职全额拨款事业人员。 三、考调条件 (一)政治素质:思想端正、遵纪守法、品行优良、作风正派、吃苦耐劳、责任心强。 (二)业务素质: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 (三)年龄限制:40周岁及以下(1977年7月17日以后出生)。 (四)学历要求: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五)身体条件:具有正常履职所需身体条件。 (六)报考人员应符合当地机关事业工作人员流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如合江县的报考人员应符合《合江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管理办法》(合委办发〔2016〕48号)规定的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考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构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试用期人员。 4.提供虚假报名信息和材料的。 四、考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17日至7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2.报名地点:合江县司法局政治处(合江镇少岷北路320号司法行政大楼4楼)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法律职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2寸免冠近照3张,并如实填写《合江县司法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调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 (二)资格审查。 县司法局会同县人社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调资格。 (三)测试。 具体测试方式、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四)考察。 按照测试成绩高低等额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员,考察工作由合江县司法局负责组织实施,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核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严重精神疾病的,可以暂缓直至取消考调资格。因考核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按规定依次递补。 (五)公示。 经考察合格后,在合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考调工作中如有违纪情况发生,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调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调动。 公示期满,对考察合格人员,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本公告由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合江县司法局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汪毅然 联系电话:0830-5262803 合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合江县司法局 2018年7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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