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广西民族大学中国政府奖学金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
内容 | “中国政府奖学金”系中国教育部根据与有关国家政府、机构、学校以及有关国际组织签订的教育合作与交流协议或达成的谅解而提供的全额奖学金或部分奖学金。中国教育部委托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负责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的招生工作及日常事务的管理工作。广西民族大学是经中国教育部批准的中国政府奖学金生接收院校,2013年招收中国政府奖学金硕士研究生45名。 一、奖学金的类别、提供对象和申请条件 1.招生类别: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 2.招生国别:面向所有国家。 3.申请条件:申请人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学士学位,有一定汉语基础。从中国境外申请者需有两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 (注:不招学习本国语言或英语、法语等第三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的学生;奖学金招生名额只用于招收新生,不向已经在华学习的学生提供。) 4.招生专业:登录中国广西民族大学研究生处网站(http://yjs.gxun.edu.cn/yjs2011/yjs/?action-viewnews-itemid-1333)。 二、中国政府奖学金内容: 中国政府奖学金内容包括以下项目: 1. 免交注册费、学费、实验费、实习费、基本教材费和校内住宿费; 2. 提供奖学金生活费和一次性安置补助费; 3. 提供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综合医疗保险; 4.奖学金生的国际旅费由派遣方或学生本人负担。 三、申请途径、时间和申请办法: 申请奖学金的学生,向广西民族大学国际教育学院提出申请,申请时间截止到2013年3月25日。 四、申请奖学金时需提供以下材料(一式三份): 1.申请人须通过中国留学基金委“来华留学网上报名系统”(http://laihua.csc.edu.cn)网上填写和提交电子报名信息,在提交信息后,请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受理机构编号:10608),贴上照片,不接受手写表格。 2.两名相关专业的教授或副教授推荐信,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3.本科学历证明和大学成绩单,须公证成中文或英文。如申请人为在校学生,需另外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在学证明(须注明大学成绩合格,可按时领取毕业证)。 4.需出具《外国人体格检查纪录表》(复印件)(表格可从中国留学网站http://www.csc.edu.cn)下载。 5.来华学习计划或研究计划(需签名)。内容包括申请奖学金原因,个人学习或工作表现,个人所获的奖励和个人特长等(不少于300字,用中文或英文书写)。 6.护照复印件。 五、申请材料要求: 1.每份申请材料不超过20页,三份不能超过60页。要求申请材料全部用A4纸打印。 2.申请材料邮寄到留学生办公室,如发送到邮箱一律不予打印。 六、奖学金生的录取及来华: 广西民族大学和政府有关部门对奖学金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确定录取名单。被录取的学生由广西民族大学发出录取通知书。 被录取的奖学金生应持下列证件到驻外使(领)馆申请来华学习签证,并持下述文件来华,按照通知书确定的时间到校办理注册手续,具体如下: 1. 有效普通护照; 2.《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 3.《录取通知书》; 4.《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 5. 本科毕业证原件、本科学位证原件和本科成绩单原件。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中国广西民族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通讯地址:中国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88号 邮 编:530006 电 话:0086 -771- 3262880 传 真:0086- 771- 3260829 网 址:http://gjjy.gxun.edu.cn 联系人:罗老师 李老师 蒋老师 电子信箱:444255218@qq.com;232486291@qq.com;22326819@qq.com 电 话:0086 -771- 3262880 QQ:176502361(欢迎加入“广西民族大学2013年中国政府奖学金群”,随时接受咨询。) 更多学历考试信息请查看学历考试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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