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4年报考硕士研究生长安大学考点现场确认安排通知 |
内容 | 长安大学考点(6133)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有关要求,2013年长安大学考点现场确认报名工作安排如下,请各位考生按照要求办理现场确认报名手续。 一、考生范围 网上报名考点选择长安大学考点(6133)的考生(含推免生)都必须参加现场确认。未完成现场确认报名手续的考生不能参加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推免生按自动放弃推免生资格处理)。 二、考生应携带的相关证件和报考材料: 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报名的报名号、学生证、第二代身份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样表); 往届本科毕业生:网上报名的报名号、本科毕业证、第二代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样表); 同等学力(高职高专毕业生、本科结业生)、单独考试考生:除携带毕(或结)业证书、第二代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外还必须携带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其它材料。 现役军人除以上材料外还须携带师级以上单位介绍信,国防生携带选培办同意报考函。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教育部学信网查询下载打印(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无法出具电子注册备案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考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样表,认证办法)。 三、现场确认程序 1.资格审查:考生按要求携带相关证件和报考材料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2.缴费: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90元(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3.照相: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照相后打印报考信息表,考生核对报考信息,签字确认后交指定地点。 四、时间、地点安排 1.时间:11月8日—13日(渭水11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30)(校本部11月9-13日,上午8:30-11:15,下午14:30-17:00)。我校考点(6133)报名人数较多,为合理分流,避免报名人数过于集中,本考点对考生的确认时间进行详细划分,请大家按附表安排时间参加确认。 2.地点:长安大学研究生院信息采集室(南二环中段校本部北院教学区教学主楼三层11月9-13日),长安大学渭水校区渭水校区长安文化艺术中心(11月8日) 五、其他 陕西省外报考我校的考生(报考点非“6133”),请在所选择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本考点不接收报考其他单位的社会考生和外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如报考其他单位的考生请到社会考点办理,本考点不接收未在网上报名的考生。 长安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3年11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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