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哈尔滨华夏计算机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章程 | |||||||||||||||||||||||||||||||||||||||||||||||||||||||||||||||||||||||||||||||||||||||||||||||||||||||||||||||||||||||||||||||||||||||||||||||||||||||||||||||||||||||||||||||||||||||||||||||
内容 | 哈尔滨华夏计算机职业技术学院是国家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根据教育部(教高[2003]7号)、黑龙江省教育厅(黑教高[2004]70号)、教育部(教学司[2010]6号)和黑龙江省招考办(关于做好2014年黑龙江省普通高职(专科)院校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精神,2014年,我院在省教育厅、省招考办领导监督下,继续进行单独招生。为做好单独招生工作,制定本章程。 一、单独招生目的及原则 通过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引导高中、中职毕业生向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合理分流,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的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进一步完善高等教育多样化选拔人才机制,在全社会营造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氛围,更好地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试点工作遵循教育部“公平、公正、公开,以及行政牵头、院校负责、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原则”进行。 二、报名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且户籍在我省的公民,可以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普通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技工学校、成人中专)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的人员。 (3)身体健康。 2、非我省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参加高考报名,须具有我省高中学籍且高级中学阶段在我省连续就读3年以上,父母在我省有合法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3、在我省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持省公安厅填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 4、尚没安排工作的退伍、转业军人,持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兵复员证》或《中国人民解放军干部转业证》。 5、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考生。 (4)2013年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中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 (5)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报名时间、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4年单独招生报名分为两次。第一次报名时间:2013年11月5日-11月29日。第二次报名时间:第一次未报名的考生,2014年3月初进行补报。 2、报名及填报专业志愿方式: (1)报名手续:考生须持《户口簿》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户籍或学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招考办报名。 (2)报名费:按照有关规定收取150元/人。 (3)填报专业志愿:已报名的考生须在2014年3月12日前登录我院网站http://www.hxci.com.cn,进入2014年单独招生志愿填报系统,阅读单独招生专业志愿填报的有关说明,按提示填报专业志愿。我院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安排测试内容,考生信息一定要准确无误。 (4)考生本人须在2014年3月26日—28日到我院招生办现场确认所填报专业志愿,凭报名号、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四、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我院单独招生计划800人,在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hl.cn)和我院网站(www.hxci.com.cn)公布。 单独招生共四十六个专业,各专业招生计划见下表:
五、学费、住宿费标准 根据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教育厅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 以下专业学费为8400元/年:软件技术(对日软件开发)、软件技术(Oracle联合培养)、软件技术(Android手机软件开发)、软件技术(iPhone、iPad软件开发)、软件技术(移动互联网应用软件开发)、网络软件开发技术(微软院校合作项目)、游戏软件、计算机应用技术(联想订单培养售后工程师)、计算机应用技术(联想订单培养涉外项目工程师)、计算机网络技术(微软院校合作项目)、移动通信技术(移动互联与智能手机技术)、动漫设计与制作、广告设计与制作、室内设计技术、室内设计技术(实创家居装饰集团有限公司订单培养)、建筑装饰工程技术、环境艺术设计、学前教育(双语方向)、学前教育(与中国蒙特梭利教师协会联合培养)专业。其他各专业学费为7500元/年。 住宿费:四人间公寓,住宿费每人每年1200元。 要求学生入学时自备笔记本电脑的专业有:软件技术、软件技术(对日软件开发)、软件技术(Oracle联合培养)、软件技术(Android手机软件开发)、软件技术(iPhone、iPad软件开发)、软件技术(移动互联网应用软件开发)、网络软件开发技术(微软院校合作项目)、游戏软件、计算机信息管理、网站规划与开发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联想订单培养售后工程师)、计算机应用技术(联想订单培养涉外项目工程师)、计算机应用技术(培养品牌电脑厂商技术支持人员)、计算机应用技术(培养智能手机售后工程师)、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微软院校合作项目)、计算机网络技术(物联网工程)、移动通信技术(3G通信)、移动通信技术(移动互联与智能手机技术)、动漫设计与制作、广告设计与制作、室内设计技术、室内设计技术(实创家居装饰集团有限公司订单培养)、建筑装饰工程技术、环境艺术设计、电子商务专业。其中:软件技术(iPhone、iPad软件开发)专业要求学生入学时自备苹果笔记本电脑。 六、考试科目、时间、地点 1、我院的单独招生考试,在省招考办领导监督下,自行组织实施。 2、考试科目:实行文化课考试(笔试)和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文化课考试科目:语文、数学,每科满分150分;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满分200分。总分500分。 3、命题:文化课考试参考黑龙江省中职毕业生对口专业升高职院校考试教学大纲和教材命题。综合素质测试(面试)考核思辨能力、沟通表达能力和相关专业常识。 4、命题、试卷印刷及考务工作由我院自行组织、安排。 5、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 6、考试地点:哈尔滨华夏计算机职业技术学院。 7、考试实施程序参照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相关要求执行,要求考生携带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七、阅卷、登分 单独招生考试的阅卷、登分工作,由我院招生办统一组织。考生成绩全部输入计算机,复查无误后向考生公布。 八、录取 1、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考办领导下进行,4月上旬学院向省招考办上报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2、录取原则:遵照省招考办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在考试成绩达到全省高职(专科)录取最低控制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录取专业:按考生成绩和报考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 4、已录取的考生,由学院下发录取通知书,考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到校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九、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 0451—88123888、15045423723 学院地址: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学院路9号 邮政编码:150025 学院网址: http://www.hxci.com.cn 电子信箱: hxcizsb@126.com 乘车路线: 黑龙江省哈尔滨火车站站前乘14路公共汽车到“公路大桥”站下车,换乘 213 路公共汽车到“华夏学院”站下车即到。哈东站站前乘 65 路、66 路公共汽车到“公路大桥”站下车,换乘 213 路公共汽车到“华夏学院”站下车即到。 十、本章程解释权归哈尔滨华夏计算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哈尔滨华夏计算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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