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山东工业职业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简章 | |||||||||||||||||||||||||||||||||||||||||||||||||||||||||||||||||||||||||||||||||||||||||||||||||||
内容 | 根据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凡列入“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的示范和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的高校,可在本省(区)实行单独招生改革试点。2012年我院被山东省教育厅批准为首批特色名校工程建设单位,获得单独招生资格。 一、招生对象 已经参加山东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的考生。各类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并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可直接提出申请,进入对口专业学习(须按要求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备案)。 二、2014年单独招生计划 位置: 首页 招生文件 山东工业职业学院2014年单独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凡列入“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的示范和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的高校,可在本省(区)实行单独招生改革试点。2012年我院被山东省教育厅批准为首批特色名校工程建设单位,获得单独招生资格。 一、招生对象 已经参加山东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的考生。各类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并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可直接提出申请,进入对口专业学习(须按要求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备案)。 二、2014年单独招生计划
三、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缴费 1、已经参加山东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的考生(包括春季、夏季高考)请于4月7日18点前登录我院招生网站(http://www.sdivc.net.cn)报名,根据教育厅规定,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一所院校。 2、考生在4月12日携带以下证件按准考证安排考点办理现场“信息确认”手续: ①考生身份证原件,提交A4纸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 ②2014年高考报名信息确认单原件,提交复印件一份。 ③申请免试的考生携带相关证书、证明原件,提交复印件一份。 ④报名考试费100元(申请免试入学免交)。 三、单独招生考试考核办法 1、各专业“专业素养测试”分为综合考试(笔试)和专业能力测试(面试)两项,考生凭我院签发的2014年单独招生准考证参加。 2、考试时间:2014年4月13日 上午8:30—10:30 (笔试) 2014年4月13日 上午11:00—12:30(面试) 具体面试、笔试时间、地点:见4月12日下午考务组公布的考场安排示意图。 3、考试考核成绩确定: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按综合考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总分计120分。 四、录取规则 1、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招生委员会的要求,实行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学校负责的体制,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2、分专业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第一志愿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从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录取;若第二志愿仍未录取满额时,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录取,无调剂志愿考生时,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录取。 3、公示预录名单:4月14日--4月21日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预录考生名单在我院招生网站公示。 4、预录考生名单于4月22日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批准,办理录取手续,在我院招生网公布正式录取名单。 5、依据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规定,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录取新生享受相同的待遇。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再参加2014年普通高校春季、夏季统一考试及录取。 山东工业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4年3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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