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艺术类专业加试工作作为普高招生的一个组成部分,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大,相关部门及主考教师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在各个环节科学规范地操作,确保招生考试工作公平、公正、安全、有序实施。具体通知如下: 一、加试内容 1.音乐类专业考试由必考项、主考项构成,具体如下表:
考试项目 |
分值比例 |
考试科目 |
备注 |
必考项 |
15% |
视唱练耳 |
视唱练耳为必考项目。满分100分。 |
主考项 |
85% |
声乐、钢琴、器乐(三选一) |
1、考生必须参加主考项的考试。 2、主考项中的考试科目均为选考。 3、满分100分。 | 注:主考教师可根据具体情况调整考生的演唱(奏)时间或抽考作品片段。 2.美术类专业考试由素描、色彩两项构成,具体如下表:
考试项目 |
考试时间 |
考试模式 |
计分办法 |
备注 |
素描 |
3小时 |
默写 |
100分 |
8开素描纸(招办提供) |
色彩 |
3小时 |
默写 |
100分 |
8开水彩纸(招办提供) | 二、加试时间、地点 时间:4月11日上午8:30(美术类) 4月11日上午9:30(音乐类) 地点:招生办公室(美术类);音乐学院琴房(音乐类) 三、其它 考务办公室设在学校招生办。考试结束后,主考教师给出成绩,招生办向合格考生寄发专业合格证书。 招生办公室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14年4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