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一、考核对象 领取考核准考证的资格复审合格者。 二、考核时间、地点 1、考核时间:2013年6月4日上午。请考生携带有效身份证和考核准考证,按照考核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入场,超过规定时间15分钟未入场者,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2、考核地点:衡阳市职业中专。 三、考核内容、方式 考核方式为试教(说课10分钟),特定专业教师岗位(体育<篮球方向>教师岗位)还须进行专业技能考核。试教主要考核课堂教学能力和课堂教学效果。专业技能考核主要考核专业技术能力。试教准备时间为30分钟。 体育<篮球方向>教师岗位专业技能考核内容:单脚助跑摸高、投篮、多种变向运球上篮。运动服、运动鞋自备。 四、考核成绩的计算方法 1、考核方式仅为试教的岗位,试教成绩即考核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考核方式为试教和专业技能考核的岗位,按4:6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核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2、为保障公开选聘工作的质量,电子邮件报名通过资格初审达到最低开考比例(1:3)但现场资格复审后参加考核的人员仅为一人的岗位,设考核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85分),考核成绩低于85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对象,取消选聘资格。电子邮件报名通过资格初审达到最低开考比例(1:3)但现场资格复审后参加考核的人员为两人的岗位,考核对象按实际人数确定。 衡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5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