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台州路桥区关于组织201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面试的通知 | ||||||||||||||||||||||||||||||||||||||||||||||
内容 | 一、 面试对象: 201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已进入面试的考生。 二、 面试时间: 2013年7月12日(星期五)。报到截止时间:上午6:30(迟 到者取消面试资格)。 三、 面试地点: 路桥中学(台州市路桥区银安街99号)。请面试对象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路桥中学图书楼二楼会议厅集中(不要携带贵重物品)。 四、面试办法 (一)方式 面试按照备课、试讲、答辩的方式进行,其中音乐、体育、美术、学前教育4个学科加试专业技能。加试考生请自行提供自选项目要求携带的器材(美术画板、纸张,常用体育器材,钢琴、录音机等由考场提供)。 (二)内容 备课与试讲的内容选自本区非实验学校目前使用的教材。中学语文、中学数学、中学英语、中小学科学、中小学音乐、中小学体育、中小学美术均考初中内容。 1、备课:根据抽签顺序依次备课,备课时间每人90分钟。 2、试讲:主要考察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效果、教学基本素养及仪表仪态等六个方面。试讲时间每人10分钟。 3、答辩: 答辩主要考察考生的职业道德素质、组织协调及应变能力,每组2—3个问题。答辩时间每人10分钟(音乐、体育、美术、学前教育4个学科答辩时间见第4点)。 4、加试:音乐、体育、美术、学前教育4个学科须加试技能,加试及答辩安排详见下表:
(三)分值:面试总分采用百分制,计100分。 1、除加试专业技能的4个学科外:备课占总分的20%、试讲占总分的40%、答辩占总分的40%。 2、音乐、体育、美术、学前教育4个学科:备课占总分的10%、试讲占总分的20%、答辩占总分的20%、技能占总分的50%。 3、每组设评委若干人,面试总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值(保留两位小数)。 五、面试要求 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成绩计零分: 1、报到后不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不上交手机等违禁用品。 2、携带除笔和提供的课文复印件以外的用品或资料进入备课室和面试室。 3、考生家长或亲友进入面试区域不听劝阻影响面试造成严重后果的。 路桥区教育局 2013年7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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