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汕头市卫生学校2014年引进高层次专业教师公告 |
内容 | 根据《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汕市人[2009]269号)的要求,汕头市卫生学校因教学工作需要,拟引进高层次专业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情况 汕头市卫生学校是1996年1月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由汕头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与“汕头职工医学专科学校”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办学,现是省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市全科医学教育理论教学培训基地、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和定点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学校是市财政全额拨款的正处级事业单位。 二、聘任岗位、条件和待遇 (一)聘任岗位 护理学教师3名、药学教师2名、妇产科教师1名,合计共6名。 (二)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专业要求,招聘条件及范围等详见《汕头市卫生学校2014年引进高层次专业教师岗位表》; 5、身体健康。 (三)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核拨编制管理,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三、报名方式、时间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自即日起至7月10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00,节假日时间除外)。 (二)报名地点:汕头市卫生学校(汕头市礐石海旁路12号)8号楼五楼办公室。 (三)联系人:卓老师;电话:0754-87492299;13502737819;E-mail:774023734@qq.com。 (四)报名程序 1、应聘者须填写《汕头市卫生学校高层次专业教师应聘人员报名表》(本表可在本公告附件下载,或在报名点领取),同时提交近期免冠小2寸彩色正照3张、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应聘者为2014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毕业生就业协议、毕业生推荐表、成绩表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经审查符合资格条件者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014年6月20日 汕头市卫生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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