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5年武汉轻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细则 | |||||||||||||||||||||||||||||||||||||||||||||||||||||||||||||||||||||||||||||||||||
内容 | 易贤网网校上线了! >>>点击进入 <<< 网校开发及拥有的课件范围涉及公务员、财会类、外语类、外贸类、学历类、 职业资格类、计算机类、建筑工程类、等9大类考试的在线网络培训辅导。 根据《武汉轻工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和《经济与管理学院2015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及细则》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流程以便考生及时参加复试。 一、复试环节及流程 1、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分资格复核、专业课笔试和面试三个环节。其中面试包括外国语能力测试和综合知识面试; 2、复试考生请于3月24日早上8.30到校参加复试。具体要求请查看研究生工作处网站:http://yjsc.whpu.edu.cn/list.asp?ClassID=4。 3、考生在完成以上环节的基础上,于12:40前到达专业课笔试考点进行考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开考半小时后才可交卷; 4、考生完成专业课笔试后应前往面试候考区排序(排序依据考生进入候考区的先后次序进行),并在面试引导员指引下前往面试地点进行综合面试,其中包含外国语能力测试; 5、以上复试全部环节完成后,考生须前往文管楼521室进行登记确认,凡因未登记确认导致可能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具体时间和地点 1、专业课笔试:
2、综合面试:
3、同等学力加试:
5、面试候考区:
三、复试结果公布 复试工作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由武汉轻工大学网上公示复试结果,学院不再重复公示。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应先参加专业课笔试,再进行综合面试,同等学力加试于3月25日上午进行,未经允许考生不得擅自变动复试环节顺序,否则复试成绩无效; 2、考生须根据学院安排,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复试,否则复试成绩无效; 3、考生按规定填写相关复试材料,保证资料真实可靠,并在复试结束后将有关材料提交学院。未提交或提交信息存在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复试成绩; 4、考生进行专业课笔试和同等学力加试时应严格遵守考场秩序,严禁携带通讯工具和其他电子设备入场,对在考试中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和其他电子设备的、存在夹带与考试有关资料的、传抄试卷等舞弊行为的考生,其考试科目成绩作废并取消复试资格。 五、监督与申诉 学院设立经济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监督投诉电话,负责接待考生申诉,相关申诉须书面形式实名制方可受理。 申诉电话:027-85306457 武汉轻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5年3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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