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5年招聘中山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启事 |
内容 | 因工作需要,拟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中山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 二、招聘专业与职位 专业:马克思主义理论 招聘职位:教授;副教授。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教授职位的基本条件 1.师德条件。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严谨治学,为人师表,关爱学生。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 2.学历条件。取得博士学位。 3.任职经历。担任副教授职务满5年及以上。 4.外语、计算机水平。按照中山大学外语和计算机水平考核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5.年龄及健康要求。校外人员应聘,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0周岁,身心健康,能全职履行岗位职责。 6.学习经历与学术潜力。具有在国内外著名高校(或研究机构)的相关学科领域学习或研究的经历,其学术经历能够成为履行所申请职位的学术研究和教书育人工作职责的坚实基础。申请人有突出的学术活力和发展潜力,具有为学校持续做出贡献的能力。具有成为领军人才或学科带头人或教学名师的基本能力。 7.业绩条件。申请者在所从事的学科领域内应取得突出的代表性学术成果,在同行中享有较高的学术声誉,是本学科的优秀骨干。同时需具备以下工作业绩条件: (1)成果业绩:任现职以来取得5项以上(含5项)代表性学术成果,其中至少4项是5年内取得的成果。 代表性学术成果应为正式发表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学术论文、或正式出版的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学术著作、或决策研究报告等形式的研究成果。一项代表性学术成果既可以是1篇论文、1部著作、1项决策研究成果等,也可以是申请人若干个紧密相关的成果组和形成的一项代表性学术成果。对于每一项代表性学术成果,申请人要提交一份200至300字左右的学术水平与影响力声明,说明此成果在本学科领域的国内及世界范围内,该研究成果有何特殊地位,其贡献和影响力体现在哪些方面。代表性学术成果的主要表现形式包括: ①高水平学术论著 a.具有重要学术影响的学术著作或统编教材或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或教学成果奖励的学术著作或统编教材。 b.在学校列为文科一类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不含会议综述)。 c.ESI高引用论文或热点论文。 d.具有重要学术影响的其他学术论文。要求论文原则上为SSCI/SCI/A&HCI/CSSCI等收录,且引用频次较高,或已产生重要学术影响(需提供可查询的书面证明材料),或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的论文。 f.其他具有原创性的重要学术成果(需提供可查询的书面证明或说明材料)。 ②决策研究及其应用成果 a.产生重要决策影响或社会影响的决策研究成果。原则上要求为被省部级以上机关采纳的调查报告、咨询建议、内部参考、起草的法律法规以及其他产生重要社会影响的决策研究成果。 b.参加决策咨询、服务社会和文化传播等方面重要活动的学术报告。 (2)科研项目:主持1项及以上国家级科研项目;或作为主要参加者(前三名以内)参加2项及以上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 (二)应聘副教授职位的基本条件 1.师德条件。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严谨治学,为人师表,关爱学生。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 2.学历条件。取得博士学位。 3.任职经历。担任讲师职务满2年及以上,后从事博士后研究满2年及以上已出站。 4.外语、计算机水平。按照学校外语和计算机水平考核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5.年龄及健康要求。校外人员应聘,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身心健康,能全职履行岗位职责。 6.学习经历与学术潜力。具有在国内外著名高校(或研究机构)的相关学科领域学习或研究的经历,其学术经历能够成为履行所申请职位的学术研究和教书育人工作职责的坚实基础。申请人有突出的学术活力和发展潜力,具有为学校持续做出贡献的能力。具有成为本专业领域学科带头人或教学名师的发展潜力。 7.业绩条件。申请者在所从事的学科领域内应取得同行认可的代表性学术成果,是本学科有发展潜力的主要学术骨干。同时需具备以下工作业绩条件: (1)成果业绩:任现职以来的取得3项以上(含5项)代表性学术成果,其中至少2项是人现职以来且是5年内取得的成果。 代表性学术成果应为正式发表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学术论文、或正式出版的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学术著作、或决策研究报告等形式的研究成果。一项代表性学术成果既可以是1篇论文、1部著作、1项决策研究成果等,也可以是申请人若干个紧密相关的成果组和而形成的一项代表性学术成果。对于每一项代表性学术成果,申请人要提交一份200至300字左右的学术水平与影响力声明,说明此成果在本学科领域的国内及世界范围内,该研究成果有何特殊地位,其贡献和影响力体现在哪些方面。代表性学术成果的主要表现形式包括: ①高水平学术论著 a.具有重要学术影响的学术著作或统编教材。或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或教学成果奖励的学术著作或统编教材。 b.在学校列为文科一类重要学术刊物或人文社会科学主要核心期刊上发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不含会议综述)。 c.ESI高引用论文或热点论文。 d.具有重要学术影响的其他学术论文。要求论文原则上为SSCI/SCI/A&HCI/CSSCI等收录,且引用频次较高,或已产生重要学术影响(需提供可查询的书面证明材料),或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的论文。 f.其他具有原创性的重要学术成果(需提供可查询的书面证明或说明材料)。 ②决策研究及其应用成果 a.产生重要决策影响或社会影响的决策研究成果。原则上要求为被省部级以上机关采纳的调查报告、咨询建议、内部参考、起草的法律法规以及其他产生重要社会影响的决策研究成果。 b.参加决策咨询、服务社会和文化传播等方面重要活动的学术报告。 (2)科研项目:主持1项及以上国家级科研项目优先考虑;如果仅达到主持1项及以上省部级科研项目的最低要求,则需要做出特别说明。 四、应聘材料 (一)职位申请表 应聘者需提交《中山大学教师职位申请表》请从http://rsc.sysu.edu.cn/Article/invitation/JiaoShiXiLie/201211/4926.html下载)。 (二)其它材料 1.应聘教授职位者,请提交个人学术简历,并附学历、学位证明、身份证复印件1份、外语和计算机专业水平测试证书复印件各1份、教学工作量证明1份(校外应聘者提供)、科研项目证明1份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任现职以来取得的5项以上(含5项)代表性学术成果,其中至少4项是5年内取得的成果;三位同行专家的推荐函、拟送审的代表作3篇(各3份),有本人签名确认的拟送审论著篇名目录。 2.应聘副教授职位者,请提交个人学术简历,并附学历、学位证明、身份证复印件1份、外语和计算机专业水平测试证书复印件各1份、教学工作量证明1份(校外应聘者提供)、科研项目证明1份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任现职以来的取得3项以上(含5项)代表性学术成果,其中至少2项是人现职以来且是5年内取得的成果;三位同行专家的推荐函,拟送审的代表作3篇(各3份),有本人签名确认的拟送审论著篇名目录。 以上应聘材料请寄(送)到中山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有关应聘材料给予保密,恕不退还。 五、招聘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受理报名:应聘者需提交应聘材料到中山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报名截止时间: 秋季学期:2015年10月15日 春季学期:2016年3月15日 (二)程序:按中山大学教师职务聘任相关程序进行。 六、聘后管理 按中山大学教师聘任规程有关规定聘任相应职位。学校按相关规定提供工资、保险、福利等待遇。 联系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邮政编码:510275 联系人:李院长、赵老师 邮箱:zhaojy@mail.sysu.edu.cn 联系电话:020—84114322;020—84110098 中山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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