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广元市剑阁县2016年上半年招聘幼儿教师面试公告 |
内容 | 根据《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市、县区部分事业单位2016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确定面试人选的原则和办法,共有30人(名单附后)取得面试资格,现将有关面试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生报到及面试资格审查 考生于2016年7月20日上午9:00至下午4:30在县教育局二楼会议室报到并进行资格复审。 (一)复审内容: 1.《报考信息表》2份(请考生从广元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粘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2001年以前毕业的毕业生不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6.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考者,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主管部门或工作单位书面同意报考证明。其中,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前)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报考者毕业时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在公招的任一环节将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7.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二)通过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的标准,缴纳面试费80.00元/人,由县教育局发给面试通知书。 (三)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四)面试递补:资格审查中因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的资格复审于7月21日上午10:00至下午6:00,因报考者电话留错或不畅等原因导致不能通知其递补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面试地点及面试时间 面试的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请考生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相应考试。 三、面试内容及范围 面试内容以幼儿教师基本素养、学科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试讲试教等为主,采用评委打分方式确定面试成绩。 面试采取说课和专业技能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说课范围:指定为幼儿相应学科教材。 专业技能考核:弹唱、舞蹈、绘画。 政策咨询电话:0839—6602126 剑阁县教育局 2016年7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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