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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教育局教师资格证书补办换发指南 一、教师资格证书的补办 (一)依法持有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因证书遗失,向原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补办申请的,属于教师资格证书的补办。 (二)补办教师资格证书所需材料 1.补办教师资格证书的书面申请。(见附表) 2.本人档案中存放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或《教师资格过渡认定申请表》复印件(须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且证明与原件相符)。 3.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声明格式:XXX(姓名)遗失教师资格证书,证书号码为:XXXXXXX,特此声明作废。)。 注:自刊登遗失声明一个月后才能申请补办。 4.一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3张。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号码、姓名等信息变更的,需发证机构或户籍管理机构出据证明)。 二、教师资格证书的换发 (一)依法持有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因证书毁损等影响使用或证书相关信息变更,向原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换证申请的,以及教师资格证书发放后,发现错字、污损、缺章等,持证人提出换证申请的,属于教师资格证书的换发。 (二)换发教师资格证书所需材料 1.个人向原发证机关提出换发教师资格证书的书面申请。(见附表) 2.本人档案中存放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或《教师资格过渡认定申请表》复印件(须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且证明与原件相符)。 3.原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4.小二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3张。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身份证号码、姓名等信息变更并与申请表不一致的,需发证机构或户籍管理部门出据证明)。 三、补办、换发受理机构 1.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证书:各相应区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2.高校、高中、中职(含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书:昆明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 附表: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 201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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