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平昌县2020年考聘职业中学专业教师的公告 |
内容 | 平昌县2020年公开考核招聘职业中学专业教师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全县教育均衡发展,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十条措施>的通知》(川委办〔2019〕3号)和省人社厅《关于职业院校公开招聘工程类“双师型”教师、实习(训)指导专业技术人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5〕175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职业中学专业教师,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方式 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直接考核招聘。 三、招聘人数及职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职业中学专业教师7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平昌县2020年公开考核招聘职业中学专业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招聘资格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和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因疫情影响,延迟发证的,按该生学校官方发布领取毕业证时间为准),并凭证书原件办理聘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 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暂未取得相关资格证书的,可参照《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执行。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考生应于报考前取得《岗位表》要求的学历(学位); 4.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5.报考考生年龄为18-35周岁(1984年8月20日至2002年8月20日期间出生)。 (三)限报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有违纪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本人不愿意承诺聘用后在聘用单位至少工作满五年的; 6.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 2020年8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2.报名地点 平昌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四楼教研室会议室(平昌县同州街道办事处新平街东段19号)。 3.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需持二代有效身份证报名。 4.报考岗位 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按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要求及条件报名,所学专业必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一致,每个报考人员限报1个学科岗位。 5.报名材料 (1)《报名信息表》1份(现场领取并填写);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职业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和特岗教师报考需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签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5)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2张。 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凡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6.报名费用 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报考人员需缴纳面试费80元。 7.资格审核 由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统筹负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与参与,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同时各单位对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报考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二)面试 所有参加面试人员凭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通知书在资格审核合格后发放。 1.面试人员 资格审核合格人员。 2.面试时间 2020年8月23日。 3.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4.面试办法 考核招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全部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通过平昌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cpc.gov.cn/)网站进行公布。面试实行100分制计分。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不进入下一轮体检环节,并在本次招聘中不予聘用。 职教教师岗位(建筑工程施工、旅游服务与管理、机械设计与制造、服装设计):面试采取抽签试讲方式进行。试讲内容与面试岗位学科一致,内容来自现行学科教材。重点考核教师基本素养、所面试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采用现场评分方式进行。考生在抽取试讲课题后,有30分钟的备课时间。试讲时间控制在10分钟内。 舞蹈教师及实习指导教师岗位:面试采取专业技能考核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教师从事与招聘岗位要求相符的专业技术技能水平。 (三)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根据面试成绩,按照岗位学科拟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某岗位最后一名排名并列,由公招领导小组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通过平昌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cpc.gov.cn/)对外公布。 2.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修订意见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平昌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人事股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批准复检一次。复检由招聘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由平昌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对其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五)公示 体检、考核合格者由平昌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平昌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cpc.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规定,由相关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聘用管理,并填写《平昌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四份),其中一份存入本人档案,作为事业单位新补充人员的人事档案凭证。所聘人员占用财政事业编制,纳入县财政供给。 2.前述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出现的岗位缺额,分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每个环节按程序最多递补两次。 3.拟聘人员若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聘用合同、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空额最多递补一次。 六、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对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无论任何时候发现或被举报并查证属实,均取消聘用资格。 (二)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工作纪律,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违规违纪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相关提示 (一)请各位考生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见附件2)。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报名、面试日程,调整或补充情况将提前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及时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或不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导致本人未能参加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考生妥善保管身份证、准考证等重要证件,自行负责整个招聘过程的人身和财物安全。 (三)未尽事项,请拨打以下电话号码咨询: 平昌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0827—6222816 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27—6229822 八、本公告由平昌县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 ![]() 2. ![]() 平昌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平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11日 信息来源:http://www.scpc.gov.cn/ywdt/gsgg/1277298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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