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保山市昌宁县2011年特岗教师公开招考公告 |
内容 |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1年度中央特岗计划招聘指标的通知》(云教人[2011]12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云教人[2011]14号)及《保山市教育局关于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安排的通知》(保政教发[2011]66号文件)要求,今年的特岗教师招聘实行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笔试继续实行由省教育厅统一命题制卷,统一考试时间、统一阅卷。面试由县人民政府组织。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招考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2011年我县设招聘教师岗位180个。其中,初中岗位60个,小学岗位120个。为确保招足180名教师,县招按特岗教师招考办法与特岗教师招聘一起组织实施,符合特岗条件的报省市批准为特岗教师。具体岗位及人数是: (一)初中岗位(60个) 语文10个,数学9个,英语9个,物理4个,化学4个,生物3个,政治3个,历史3个,地理3个,音乐3个,体育3个,美术3个,信息技术3个。 (二)小学岗位(120个) 语文41个,数学34个,英语13个,音乐10个,体育7个,美术7个,信息技术8个。 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1个岗位。若有岗位招聘不足,其指标由县教师招考领导小组确定调剂使用。 二、招聘对象 (一)初中岗位招聘 1.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及以上昌宁户口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后出生)。 (二)小学岗位招聘 1.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3.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及以上昌宁户口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后出生)。 4.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师范类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且在本县学校在岗在册的代课教师,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7月1日后出生)。 5.已取得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教师资格证、现在本县学校在岗在册的代课教师,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7月1日后出生)。 三、招聘条件 (一)政治合格、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好。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为人师表,志愿服务农村基层教育。 (二)报考音乐、美术、体育、英语、信息技术等五个科目的岗位必须专业对口;报考初中其他科目岗位专业能对口的要求对口,不能对口的要专业相近,报考小学其他科目岗位没有对口专业的,以相近专业对口报名。 (三)身体条件符合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规定要求。 (四)取得教师资格或教师资格“两学”考试合格证,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且服务期满的志愿者、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全日制硕士及以上毕业研究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四、招聘加分 对现在本县在岗在册(2011年3月在册)的代课教师,实行照顾加分,连续代课每满一年加0.5分、不足一年不加分,加分不封顶。产假、病假和组织借调人员,凭产假、病假假条或借调双方书面证明,假期和借调期间可以连续计算教龄。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 (一)现场报名时间:2011年5月26日—2011年5月30日。 (二)现场报名地点:昌宁县教育局人事科(三楼会议室)。 (三)报名时需提交材料: 1.《2011年云南省特岗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应届毕业生填写的《2011年云南省特岗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由所在学校的学生就业工作部门审查盖章;往届毕业生填写的《2011年云南省特岗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由工作单位或个人档案托管单位审查盖章,现场报名时提交)。《2011年云南省特岗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由报考人员在云南省教育网下载。 2.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未领到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可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暂代毕业证,但在领取准考证时,须交验毕业证)。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4.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5.免冠半寸半身近照1张。 (四)报名以现场报名为准。 (五)应聘考生应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和材料,如有隐瞒有关问题或提供虚假信息及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报考资格,且二年内不得报考教师,所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应聘考生自己承担。 六、准考证发放 (一)准考证发放时间:2011年7月6日—2011年7月7日。 (二)准考证发放地点:昌宁县教育局人事科(三楼会议室)。 七、笔试 (一)笔试时间:2011年7月9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二)笔试地点:昌宁县第三中学。 (三)笔试由省教育厅负责统一命题制卷,统一考试时间,统一阅卷,考务工作由县负责组织。 (四)笔试内容:笔试命题范围和内容为《云南省特岗教师招聘考试大纲》,命题体现实施素质教育要求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方向,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专业知识水平和能力。笔试为分学科闭卷考试。考试科目分为两个类别:应聘小学特岗教师分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7个学科;应聘中学特岗教师分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13个学科。初中、小学分学科使用不同试卷。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80分为报考学科的专业基础知识,20分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知识。 八、面试、体检和聘用 (一)面试。笔试结束后,组织面试。面试前需对毕业生个人信息进行复审,如证件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符的,则取消面试资格。面试由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业务工作由县教育局、县人事劳动局共同组织完成,具体面试办法另行制定。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当场评分,面试满分为100分。 (二)体检。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笔试分数+面试分数+照顾加分)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将情况报送省特岗办核准后,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体检。 (三)聘用。考核、体检、政审合格后,向社会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7天。对个人档案进行核实,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资格,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后无检举即办理聘用手续,由县教育局与应聘教师签订《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合同书》。聘期三年,与县招教师享受同等待遇。对聘用人员实行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三年考核均合格、自愿在本地学校从事农村基层教育工作的,报保山市人事部门批准,直接纳入国家正式在编教师管理。聘用期内不得报考国家公务员和研究生,不得调动到非“特岗计划”设岗单位。 九、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教育部等国家四部委和我省有关文件规定的招聘程序和办法,周密组织,确保特岗教师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特岗教师的招聘考试工作纳入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内容,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严肃查处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 举报电话:0875—7130786 特此公告 昌宁县教师招考领导小组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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