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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体检对象 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国考合格并通过现场确对象(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地点 第一批:11月3日(周二)下午1:30(具体人员批次见附件) 第二批:11月3日(周二)下午2:00(具体人员批次见附件) 第三批:11月4日(周三)下午1:30(具体人员批次见附件) 第四批:11月4日(周三)下午2:00(具体人员批次见附件) 苍南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苍南县人民医院后面,灵溪镇河滨东路258号) 三、其他注意事项 1、请一定记住附件《2015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参加体检对象名册》上自己的“档案号”(见附件); 2、体检时带身份证; 3、体检前一天晚上应早睡、忌酒、无须空腹; 4、孕妇胸透暂不做,请带上近期B超单附印件; 5、体检费:初中、小学70元;幼儿园教师已婚女性150元,未婚100元; 6、所有对象必须按规定时间到县体检中心一楼集中领取体检表,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 苍南县教育局 2015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