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潍坊市2014年上半年新职业报名通知 |
内容 | 一、报名时间:2014年3月10日开始,3月28日结束。 二、报名方式:2014上半年我市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省)统一鉴定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缴费的方式进行。上半年报名时间:2014年3月10日至3月28日;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3月24日至3月28日。报名期间,考生可登陆潍坊人事考试信息网(www.wfrsks.com)选择考生所在县市区的报名点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窗口分为正常鉴定窗口和补考鉴定窗口。补考鉴定窗口中的补考人员必须是在过去的一年内参加过新职业考试,且至少有一门成绩为有效合格的人员。没有合格科目重新报名的考生应选择正常鉴定窗口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应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并上传照片,下载《国家新职业技能鉴定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个人留存,一份交报名点),按照各工种的报名条件,由单位或自己选择的职业培训学校审核并加盖公章后,按属地原则到报名点办理确认缴费手续。县市区(开发区)范围的考生,由所在县市区(开发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统一组织办理,汇总后报市人事考试(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市直范围的考生,由所在单位或职业培训学校汇总后到市直报名点(市人事考试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办理确认缴费手续。驻潍高校的学生网上报名必须选择各自学校的报名点,未列报名点的学校选择市直报名点,由学校统一组织到市人事考试(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办理。 报名结束后,考生应于3月31日前上网查询自己的报名状态是否为已缴费。 三、资格审查 报名时,考生需按附件1申报条件要求并提交如下证件、材料: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资格审查后退回); 2、所在单位审查盖章后的《国家新职业技能鉴定报名表》1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资格审查后退回); 4、职业培训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资格审查后退回); 5、从事本工种工作年限证明。 四、报名条件:见附件1 五、收费标准: (一)收费标准按鲁价费发【2005】174号文件标准执行,具体见附件2。心理咨询师按A类收费,其它工种按C类收费。 (二)补考收费按照收费标准的50%收取。 (三)理财规划师、项目管理师、电子商务师等上机考试另收技术支持费每科10元,电子商务师每人25元。 六、统考安排:见附件3 七、其他:新职业相关工种鉴定要求请于3月20日后登录潍坊人事考试中心信息网查看2014年新职业报名文件。 附件1:新职业工种及培训学校简介 附件2:山东省职业技能鉴定职业(工种)收费标准 附件3:2014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省)统一鉴定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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