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5年申请西安石油大学“优秀研究生生源选拔计划”公告 | |||||||||||||||||||||||||||||||||||||||
内容 | 各位考生: 为了吸收优秀生源,多渠道选拔优秀人才,我校决定从2016年开始实施优秀研究生生源选拔计划(以下简称“优研计划”)。欢迎广大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我校“优秀研究生生源选拔计划”。 一、选拔原则 “优研计划”的选拔在注重学生一贯表现的基础上,突出专业素质、创新能力及潜在能力的考查。 经过考核通过,获得我校“优研计划”资格的考生,只要第一志愿报考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及各科目成绩达到国家A类地区最低复试分数线,即予以录取。考生无须再次参加复试,考生最终复试成绩为“优研计划”中的考核成绩。 二、申请对象 “优研计划”面向对象为2016年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应届本科生本科生,具体包括: 1.学习成绩优秀的高水平大学学生: (1)“985”、“211”工程建设高校申请者,且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本科阶段成绩合格; (2)非“985”、“211”高校申请者,本科所学专业为所在高校的博士授权学科,且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本科阶段成绩合格且排名须在所在专业的前40%; (3)非“985”、“211”高校申请者,本科所学专业为所在高校的硕士授权学科,且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本科阶段成绩合格且排名须在所在专业的前30%。 2.具有高水平学科竞赛获奖的申请者,如数学建模、电子设计竞赛、挑战杯等; 3.专业能力特别突出的申请者,有高水平论文、专著、专利等。 三、选拔程序 1. 个人申请(9月28日—10月30日) 申请者向申请的学科专业所在学院(部)提交《西安石油大学“优秀研究生生源选拔计划”申请表》(见附件1)、 《西安石油大学“优秀研究生生源选拔计划”考生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本科前六个学期成绩证明及科研、竞赛获奖及论文发表等相关证明材料。 2. 院(部)资格审查及复试考核(10月31日—11月20日) 申请的学科专业所在学院(部)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并进行复试考核。复试内容与我校统考研究生招生复试内容相同。具体复试内容请查看《西安石油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3.学校复核(11月20日—25日) 学校对通过院(部)考核的名单进行复核,复核完成后并通过全国研究生招生报名系统向获得我校“优研计划”资格的考生发送选拔结果。 四、“优研计划”学业奖学金设置 1、符合申请条件且通过我校复试考核的“985”、“211”工程建设高校申请者,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为18000元/生; 2、符合申请条件且通过我校复试考核的非“985”、“211”工程建设高校申请者,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为13000元/生; 3、符合申请条件且通过我校复试考核的学科竞赛获奖申请者和专业能力特别突出的申请者,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为10000元/生。 “优研计划”学生的第二、第三学年学业奖学金按照我校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五、各学院联系方式
西安石油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5年9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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