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4年咸宁市做好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专业水平能力测试通知 |
内容 | 全国各地区事业单位公务员考试信息咨询QQ及各地区考友QQ交流群 各县、市、区人事考试中心,市直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切实做好全市中小学教师申报高级职称的专业水平能力测试工作,根据《关于开展2014年度全省职称评审的通知》(鄂职改办〔2014〕77号)和《关于规范全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13〕24号)文件精神,现就全市中小学教师水平测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范围 全市中小学教师申报高级职称人员中,未取得全省统一组织的测试合格证人员。其中,乡镇所属中小学校教师的水平测试,由本校自行组织,方式不限,合格即可进行推荐,推荐结果当年有效。 二、总体要求 (一)测试内容。中小学教师水平能力测试内容主要考察教育理念、教学理论水平和在教学实践中运用的能力。(见附件1:《湖北省2014年度中小学教师申报高级职称人员专业技术水平能力测试考试大纲》)。 (二)测试形式。中小学教师水平能力测试形式暂定为“笔试”,设高中(含职业高中)、初中、小学、幼教四个层级,不分具体专业,考试科目为一科,成绩三年有效。 (三)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水平能力测试报名时间为 3月28日—4月10日,审核及缴费确认截止时间为4月13日,笔试时间为5月10日,具体事项将及时在湖北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三、组织实施 (一)管理模式。全市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的水平能力测试工作,在市职改办领导下,市人事考试院会同职改办组织实施考务工作 (二)命题组织。省人事考试院制定中小学教师水平能力的测试大纲,实行全省统一命题。 (三)考务安排。申报人员统一在“湖北人事考试网”(www.hbrsks.gov.cn)的网上报名栏目上填报相关信息,上传本人照片,下载打印网上报名系统内《湖北省中小学教师高级职称专业水平能力测试报名表》,持身份证、职称证、教师资格证及《水平能力测试报名表》(单位盖章)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进行资格审查及缴费确认。 市直申报人员直接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人事考试报名窗口(一楼C区人社综合服务大厅,二号窗口)进行资格审查及缴费确认(市直报名点联系人:张桓,联系电话:0715-8126367)。各县市区申报人员到各县市区人事考试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及缴费确认。资格审查通过并经缴费确认的申报人员请于考前一周在“湖北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持准考证及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收费标准 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价费〔2001〕32号)和省财政厅、省人事厅《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费收费标准调整后具体分解使用标准的通知》(鄂财综发〔2003〕12号)的规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费用标准为100元/人,由各地人事考试机构在报名时收取。 咸宁市人事考试院 2014年3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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