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4年宜昌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工作通知 |
内容 | 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中央和省在宜有关单位: 根据鄂人社考[2014]17号文件《关于做好2014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市2014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与申报对象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勤人员;与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工勤岗位人员(含人事、劳务派遣制员工)均可以参加考核工作,同时鼓励社会其他人员报名参与。 在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派遣工作中,试行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准入制度。对没有取得相应技术等级证书的人员,不得随意聘用或派遣到机关事业单位工勤岗位工作;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则,参照在编在岗工勤人员的工资、福利、保险等政策,制定完善派遣员工的工资增长、福利待遇及社会保险等政策体系,使取得相应技术等级资格的派遣员工,得到合理的成长和晋升空间,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保险待遇。 二、考核等级及工种 考核等级为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考核工种62个(考试科目及代码见附件1)。 三、考核申报条件 工人技术等级考核申报条件见附件2。 四、考核内容及方法 进一步体现技能人才考核的能力和业绩导向,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的内容分为理论知识考试、专业操作技能考核。报考高级技师的,理论和操作考试成绩合格后,由省人事考试院统一组织专家委员会进行评审。 (一)理论知识考试。以开卷笔试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试报考者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全省统一大纲、统一教材、统一命题、统一阅卷。理论知识考试共为两个级别,初、中、高级工为一个级别,技师、高级技师为一个级别。其中技师、高级技师的理论知识考试难度高于初、中、高级工。 (二)专业操作技能考核。按照《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实施细则》(鄂人考函[2011]13号)要求,由省人事考试院和各地工考管理部门或人事考试部门组织实施。 (三)高级技师评审。全省高级技师评审工作另行通知。 (四)综合考核结果。技师及以下等级综合成绩达到当年划定合格线以上为综合考核合格;高级技师综合成绩合格并通过评审的为综合考核合格,高级技师综合成绩三年内有效。 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由第(一)、(二)项构成,初、中、高级工的分值比重为:理论知识考试占40%、技能操作考核占60%;技师、高级技师的分值比重为:理论知识考试与技能操作考核各占50%。 五、报名程序及要求 各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将本单位今年报名人员进行统计,于2014年5月30日~6月25日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www.hbrsks.gov.cn)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jpeg格式,大小不超过20K),打印报名表,由所在单位及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持有关材料(报名表、报名名册、第二代身份证、工考证书、考核表等)到人事考试中心现场审核交费,县市区单位报名后到县人社局负责工考部门审核交费,县人社局负责工考部门汇总后再统一上报到市人事考试中心。 (一)报名时间。2014年5月30日至6月25日(逾期不安排补报名) (二)审核、交费时间:2014年6月3日至6月25日(休息日除外) (三)操作技能考核。2014年8月份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操作技能考核。 (四)专业理论考试。2014年9月27日上午9:00—11:30 (五)初、中、高、技师、高级技师的专业理论考试及专业操作技能考核县市不设考点。 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坚持自愿报名的原则,由本人向单位提出申请,由单位人事部门统一填写《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职务)考核表》附件4(A4幅面,贴近期同底一寸彩色照片2张),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按照条件审核同意,在单位考核意见上加盖公章。 各单位将申报人员按级别填写《湖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报名册》附件3,加盖单位公章,由各主管部门统一到当地人社局负责工考部门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报名时需带下一级证书原件及符合报名条件必需的原件。 县(市)人社局工考部门6月23日前上报数据,同时上报教材订单、培训人员。 办公地址:环城北路40号(原劳动局大楼)339大厅 联系电话:0717-6748848 六、收费标准 2014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鄂价费[2005]57号文件规定执行,考核费(专业理论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 按A、B、C三类标准收取,培训费按C类标准收取,教材60元/套。(附件5、附件6) 2014年5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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