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惠州龙门县2014年申请教师资格证书办理程序 |
内容 | 办理机构:龙门县科技教育局 经办股室:人事股 办事地址:县城文化路9号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2.《教师资格条例》3.《〈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当年省、惠州市、龙门县有关教师资格认定文件。 所需资料: (一)基本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4.《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由教师资格认定办按要求统一组织体检);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需达二级乙等以上);6.《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7.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或龙门县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8.近期小1寸免冠半身正面照片1张(与贴在申请表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 (二)附加材料: 1.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及虽有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学历但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学历要求不一致的申请人,需提供学习相应层次教育学、心理学课程的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3.除在编正式教师外,其他申请人需提供由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鉴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要求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的证明(证书)材料,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后留存复印件,原件退还申请人。 办事程序: 1.网上报名(网址:http://jszg.gdhed.edu.cn的“网上报名”栏); 2.现场确认(提交办理材料); 3.组织体格检查; 4.组织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5.合格人员审批: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由惠州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审核认定,由惠州市教育局发证;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由龙门县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审核认定,由龙门县科技教育局发证。 收费: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和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10〕814号)精神,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按有关规定应缴纳认定费用240元,各级各类学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学历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学历要求相一致的,不缴纳认定费用。认定费不含体格检查、普通话水平测试和教育学、心理学补修及学历鉴定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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