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云南省2015年度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公告 |
内容 | 根据《关于印发2015年度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和中级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工信教[2013] 100号)安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时间:9月19日 上午 09:00—11:00通信专业综合能力(初、中级) 下午 14:00—17:00通信专业实务(初、中级) 通信专业实务初级不分专业;通信专业实务中级分为:交换技术、传输与接入、终端与业务、互联网技术、设备环境5个专业,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岗位需要选择其一。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中级职业水平的考试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国家有关电信工作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 (二)报名参加通信专业初级水平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一)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的; 2、高等院校通信工程专业应届毕业生。 (三)报名参加通信专业中级水平考试的人员,除了具备(一)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通信工程大学专科学历,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通信工程大学本科学历,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通信工程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通信工程硕士学位,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通信工程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工程类专业上述学历或学位,其从事通信工程专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报名条件中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 三、 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考务工作由省通信管理局直属的云南省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负责,报名资格审核的组织工作由省通信工程师认证考试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审核部门)负责。考点设在昆明市。 2015年度通信专业技术人员初级和中级职业水平考试在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网上报名。(网址:http://tx.rkb.gov.cn/) 报考人员报名前务必认真阅读注册说明和报考须知并遵守报名协议。 报考人员须谨慎填写报考信息,交费成功后不可修改。如有差错,责任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报考人员应按照报名流程网上填报信息、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现场资格审核、网上查询信息、网上交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流程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网上报名:6月10日至8月3日 现场资格审核:6月10日至8月3日 网上交费:6月10日至8月3日 网上打印准考证:9月14日至18日 四、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持以下材料到审核部门(地址:昆明市北京路136号,省通信管理局一楼办事大厅,联系电话:0871-63551832、63554306)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1、《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 2、考生本人近期免冠二寸白底彩色照片2张(所交照片与报名上传电子版照片同底);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出具从事通信专业及相关业务工作年限证明。 6、应届毕业学生所在院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 五、考试收费 根据《云南省物价局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价收费[2013]57号)规定,考试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70元。 未按时交纳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六、注意事项 应试时,须携带黑色迹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草稿纸由考点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七、有关要求 1、参加考试人员提供的相关资料必须真实,如发现个人资料弄虚作假将取消其考试资格,两年内不得报考所有执业(职业)资格考试,三年内不得报考该执业资格。如已通过考试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则依法注销执业资格证书。对于从业证明不实的,将追究出具证明的单位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2、对违反考试纪律和有关规定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成绩查询 考后两个月登录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网(http://tx.rkb.gov.cn)查询。 2015年6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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