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扩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和定期注册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2〕1号)要求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的统一部署,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上海考区综合笔试的考务组织工作。 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每年两次,部分科目采用上机考试的形式。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委托两校相关部门负责本校在校生2015年下半年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综合笔试(含机试)工作,考试日期为2015年11月1日(星期日)。 恳请两校给予大力支持,确保此项考试顺利进行。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2015年9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