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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拟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需要办理保留入学资格相关事宜,具体要求如下: 1、拟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应为定向考生中的国防生; 2、研究生新生需保留入学资格应填写《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硕士研究生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见附件); 3、《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硕士研究生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需于2016年5月1前寄回我校研招办,逾期不再办理; 4、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经我校研招办批准后生效。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6年3月17日 注: 回寄部门: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研究生学院 通信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37号 邮 编:110136 2016年硕士研究生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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