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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农垦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省直各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 〔2015〕153号)要求,现将2015年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英语、法语、日语和阿拉伯语一、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成绩查询 各市(地)考生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或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网(http://www.catti.net.cn)查询考试成绩。 附件:2015年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笔译考试合格人员名单(待更新)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15年10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