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0年红河州弥勒县考试调动弥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简章 | |||||||||||||||||||||||||||||||||||||||||||||||||||||||||||||||||||||||||||||||||
内容 | 为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按照县政府常务会议精神,根据《中共弥勒县委办公室弥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弥勒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调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弥办发[2008]78号)精神,决定在全县在职在编的事业单位人员中公开考试调动弥阳社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9名。为确保此次考调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本简章: 一、公开考调的条件 (一)考试调动的范围和对象 全县在职在编的事业人员(含改制前县人民医院在职在编人员)(二)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基础理论扎实,熟悉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具有履行岗位相应职责所需的能力,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作风严谨、务实、正派,具有较强的工作原则性和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恪尽职守,勤奋敬业; 3、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坚持走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得到本单位多数职工的认可和拥护。 4、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受过人民法院刑事处罚的; 4、试用期内还未转正的。 二、公开考调岗位及资格
三、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2010年10月28日上午8:00—11:30。 (二)报名地点:弥勒县人事局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县行政中心四楼4—40)。 (三)报名须带材料: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五分照片2张、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填写《弥勒县公开考试调动弥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四)不受理电话报名或托人代报,每人只能报一个岗位。 (五)报名资格审查由县人事局负责。 四、考试事宜 本次公开考试调动采用笔试(闭卷)、面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时间:2010年10月29日上午9:00—11:00。 (二)笔试地点:弥勒县军供站西楼宾馆二楼会议室。 (三)笔试卷面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卫生相关知识。 (四)进入面试人员:每个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1:2的比例进入面试。 (五)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六)整个考试过程均邀请县纪委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七)考试成绩、拟调人员名单均在“弥勒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上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五、最后确定的拟调动人员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后(若出现考核不合格的就在同岗位上依次下推),由县人事局办理调动手续,调动人员调入弥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后享受该单位人员的待遇。 六、纪律规定 (一)报考人员留下的联系号码要保持畅通,在整个公开考试调动工作期间,在发出笔试、面试及其它事宜通知时联系不上或者不按时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二)报考人员要对自己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在报名、笔试、面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出,即取消资格。 (三)若发现工作人员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纪情形的,可向县纪委监察部门举报。 十、本实施方案由弥勒县人事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弥勒县人事局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0873—6129786 弥勒县人事局 2010年10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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