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2年遵义市湄潭县公开考试招聘高中教师简章 |
内容 | 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和遵义市人事局《关于贯彻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遵市人发[2006]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湄潭县人民政府同意并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教师93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公开招考单位及学科岗位 具体招考单位及岗位详见《湄潭县2012年公开考试招聘高中教师职位一览表》(见附件1) 二、公开招考原则 (一)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立足县情,合理配置师资; (三)实行定学校定学科报考,不进行择岗。 (四)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聘用上岗。 三、公开招考对象及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志愿到湄潭县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相关规定执行。 (五)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1994年5月31日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77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备相应学科教师资格,所学专业为报考学科岗位相应专业。其中,湄潭县职业高级中学的音乐(钢琴)和电子两个学科岗位暂不要求具备相应的学科教师资格。 (七)外县在职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签署的同意报考意见且近三年内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八)本县在职人员不能报考。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聘用: 1、在校期间或工作期间受过纪律处分或受过治安处罚及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3、在2012年7月30日以前不能按照招聘程序及时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和学籍档案的人员。 4、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十)户籍不限。 四、公开招考程序及要求 本次公开招考工作的基本程序为:(一)发布公告;(二)报名;(三)资格审查;(四)考试(笔试、面试);(五)体检;(六)考核;(七)公示;(八)聘用。 (一)发布公告 拟在遵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湄潭县人民政府网和湄潭教育网,就招聘类别、招聘学科、招聘条件、招聘程序等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要求:按具体招聘职位报名。报名时携带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验证后交复印件)、教师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持“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和“2012年教师资格认定网报证明材料”报名,验证后交复印件)、湄潭县2012年公开考试招聘高中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在网上下载且必须按此表下端的特别提示打印提交)、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粘贴到报名表上)、近期正面免冠同底一寸彩色照片3张(粘贴到报名表上)及报名考试费150元。 每人限报一个学科岗位。如出现某个学科岗位的报名人数与学科岗位招聘计划达不到3:1比例的,则对该学科岗位招聘计划予以取消或按比例调整该学科岗位招聘计划数。报考人员原报考的学科岗位被取消后,由报考该学科岗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县招考办研究同意后,可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 考生应确保所留联系电话准确、畅通,县招考办有关招考的相关信息将通过短信方式发布给考生。因所留电话不准确或因考生自身原因造成无法联系影响考试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2、报名时间:2012年5月23日—5月24日 上午8:30 — 11:30 下午2:30 — 6:00 3、报名地点:湄潭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三)资格审查:与报名工作同时进行,由湄潭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至聘用的全过程,如发现不符合公开招考的对象及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的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考核。进入体检、考核的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优先,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再次面试,总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考核。 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考试内容: (1)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其中综合知识占30%、专业知识内容占70%。综合知识考试范围主要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律法规;专业知识考试范围主要包括:招考学科岗位必须掌握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其中,湄潭县职业高级中学的音乐(钢琴)学科岗位主要测试乐理知识、音乐鉴赏常识等专业知识;电子学科岗位主要测试计算机编程语言(主要是汇编语言、C语言)、模拟电子技术、数字电子技术等专业知识。 笔试工作结束后次日,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学科岗位招聘计划3: 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登记确认后,暂时封存,待面试结束后,一并公布)。若进入面试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2)面试形式为说课,内容为报考学科岗位教师应具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着重考察考生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仪表仪态、行为举止以及教育思想、教学设计、教学过程、教学方法、教学基本功、教学特色等教育教学活动过程。考生说课准备时间30分钟,说课时间10分钟。 报考湄潭县职业高级中学的音乐(钢琴)和电子学科岗位的面试形式为说课和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计算公式为:面试成绩=说课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 面试工作结束后次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在湄潭县人民政府网公布7个工作日。公布内容包括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 2、考试时间: 笔试时间:2012年5月27日早上9:00—11:30。 面试时间:2012年6月3日早上9:00开始。 3、考试地点:待定,见准考证。 应聘人员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2年5月26日下午16:00—18:00 领取准考证地点:湄潭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五)体检 体检由湄潭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根据学科岗位招聘计划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合格人数达不到学科岗位招聘计划数的, 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在医院确认体检结论后当日,由湄潭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体检不合格的项目告知体检不合格人员。初次确认不合格的,如本人提出申请,经湄潭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以复查一次。 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核(政审) 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计划名额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考核对象。在医院确认体检合格结论后,由湄潭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奉公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同时复查其报考资格,写出考核报告,并将考核结果告知被考核对象。考核中发现有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核人选(总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七)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面试、体检及考核结果,由湄潭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湄潭县人民政府网、湄潭教育网等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被举报违反聘用规定和考试纪律,经查证属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程序递补聘用。 (八)聘用 公示期无异议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拟聘用人员的有关资料上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按有关规定与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 1、新聘用人员与学校签定5年定点聘用合同,合同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请调动。 2、新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予以续聘;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领导,成立“湄潭县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湄潭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负责招聘日常事务工作。 联系电话:0852—4229221(湄潭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人事教育股) 六、工作监督 招聘工作由县纪委、监察局实施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凡违反招聘纪律或有关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和有关规定处理。 举报电话: 0852—4221073(湄潭县纪委监察局) 0852—4229225(湄潭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纪检监察室) 七、本简章由湄潭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由湄潭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012年遵义市湄潭县公开考试招聘高中教师职位一览表 湄潭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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