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云南人事考试中心执业(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 ||||||||||||||||||||||||||||||||||||||||||||||||||||||||||||||||||||||||||||||||||||||||||||||||||||||||||||||||||||||||||||||||||||||||||||||||||||||||||||||||||||||||||||||||||||||||||||||||||||||||||||||||||||||||||||||||||||||||||||||||||||||||||||||||||||||||||||||||||||||||||||||||||||||||||||||||||||||||||||||||||||||||||||||||||||||||||||||||||||||||||||||||||||||||||||||||||||||||||||||||||||||||||||||||||||||||||||||||||||||||||||||||||||||||||||||||||||||||||||||||||||||||||||||||||||||||||||||||||||||||||||||||||||||
内容 | 根据《关于2001年上半年各专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2000〕100号)规定,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的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条件 1.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2.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免试条件 (人发[1996]116号人发[1999]4号) 一.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 1.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程满6年。 2.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4年。 3.取得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或获得非经济、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2年。 4.获得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 5.人士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它条件。 6.对非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8年者,可报名参加注册税务师全部科目的考试。 7.对于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经评聘了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中级职务或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1年,可报名参加注册税务师全部科目的考试。 8.对于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已经取得税务师执业证书,虽在税务代理机构内从事税务代理业务工作,但不符合免试条件者,可报名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全部科目的考试。 二.免试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经评聘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税收工作满2年,可免试《税法一》、《税法二》和《财务会计》三个科目,只参加《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两个科目的考试。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香港居民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9]115号)精神,从2010年起,凡在2009年3月31日前,成为香港会计师公会正式会员的香港居民,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时,可免试《财务与会计》一个科目,只参加其余4个科目的考试。按照《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2年上半年各专业资格考试相关问题的通知》(人办发[2001]94号)的规定,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注册税务师资格证书。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人职发【1993】1号)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有高中毕业(含高中毕业)以上学历者,均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 (二)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十年,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资格(含1992年年底以前通过国家考试获得的经济员资格或1993年1月6日前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评聘的初级经济专业职务)。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4、取得第二学士位后或研究生班结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5、取得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6、取得博士学位。 7、已评聘非经济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在岗从事经济工作的人员,可同相应经济专业职务的人员一样,按照以上第1款的规定,报名参加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根据《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凡符合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澳民居民均可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应届毕业生参加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在报名时,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报名。 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人发[1999]34号) 一、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藉的人员,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一)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医学、护理学、生物学、化学,下同)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7年。 (二)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5年。 (三)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3年。 (四)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年。 (五)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二、免试条件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药学(中药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或中药学)专业知识(二)》两个科目。 (一)中药学徒、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毕业,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 (二)取得药学、中药学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15年。 根据《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凡符合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澳民居民均可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价格鉴证师考试报考条件 (人发【1999】66号) 一、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参加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经济、法律专业中专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价格鉴定、认证、评估工作,下同)满7年。 (二)取得经济、法律专业大专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5年 (三)取得经济、法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3年。 (四)取得经济、法律专业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学历,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1年。 (五)取得价格鉴证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六)通过全国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资格,从事价格鉴证相关工作满6年。 二、免试条件: 从事价格鉴证工作满2年,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经济学和价格学基础理论》科目。 (一)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会计、审计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参加全国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中级资格。 按照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凡符合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澳门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人发【2002】20号) 一、报考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3年。 (二)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1年。 (三)取得经济类、工程类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1年。 (四)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博士学位。 (五)非经济类、工程类专业毕业,其相对应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延长2年。 (六)不具备上述规定的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5年。 二、免试条件: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2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1个相应考试科目。具体如下: 1、评聘为高级工程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的人员,可免试《机电设备评估基础》或《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2、评聘为高级经济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的人员,可免试《经济法》; 3、评聘为高级会计师或高级审计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可免试《财务会计》。 根据《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凡符合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澳民居民均可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人发【2002】87号国人部发【2003】13号) 一、报考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 (二)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 (三)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5年。 (四)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3年。 (五)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2年。 (六)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1年。 二、免试条件: 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且在《暂行规定》下发之日(2002年9月3日)前已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工作满10年的专业人员,可免试《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2个科目,只参加《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按照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凡符合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澳门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国人部发【2003】40号) 一、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按照《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评聘为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工程技术专业中专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20年。 (二)取得工程技术专业大专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15年。 (三)取得工程技术专业本科学历,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10年。 (四)取得工程技术专业硕士以上学位,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5年。 二、免试条件: 凡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并于2002年12月31日前评聘为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和《设备监理合同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质量、投资、进度控制》和《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上述规定要求的,也可报名参加考试并申请注册。 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人发〔2001〕127号) 一、报名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 (一)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8年。 (二)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6年。 (三)获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4年。 (四)获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硕士学位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3年。 (五)获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2年。 (六)获非工程技术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上述学历或学位人员,其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年限相应增加2年。 二、免试条件: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工程咨询概论》、《宏观经济政策与发展规划》、《工程项目组织与管理》3个科目: (一)符合考核认定范围,但在考核认定中未获得通过的人员。 (二)获国家计委或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项目及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三)在2002年底前按国家规定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8年。 (四)通过国家执业资格考试,获得工程技术类执业资格证书,并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满8年。 根据《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凡符合注册咨询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澳民居民均可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全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管理委员会《关于报考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问题的说明》 管发字[2003]0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部分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程咨询协会(筹备组),各地考试管理机构: 为认真贯彻执行人事部、原国家计委印发的《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和《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人发[2001]127号),做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首次考试工作,经全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管理委员会研究,现就报考工作中的一些问题做具体说明: 1.凡符合《暂行规定》第二章第九条规定条件的人员,不论是否离退休,也不受年龄限制,均可以报名参加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 2.《暂行规定》第二章第九条规定的“从业年限”是指报名人员从事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按“满周年计算”。 3.《暂行规定》第二章第九条中所称“工程技术类”专业是指教育部规定的所有理工科专业;所称“工程经济类”专业包括工程管理、投资经济、技术经济、项目管理和经济管理专业。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4.《暂行规定》第二章第九条中所称“工程咨询相关业务”是指原国家计委委托中咨协会颁布的《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实施办法(修订)》规定的8项服务范围,即规划咨询、项目建议书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评估咨询、工程设计、招投标咨询、工程监理和管理咨询,以及与这8项服务范围相关的工程咨询管理、投资建设管理、教育和培训业务。 5.《实施办法》第六条(一)中所称“考核认定中未获得通过人员”,是指符合考核认定的条件,但因受数量控制而未通过人员。这部分人员名单由全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 6.《实施办法》第六条(二)所称获奖“主要完成人”,是指原国家计委颁发的优秀研究成果(前称科技进步奖)一、二、三等奖,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咨询成果一、二、三等奖,以及建设部颁发的优秀工程设计和优秀工程勘察金、银、铜奖所附获奖证书或获奖名单中所列所有人员。 7.《实施办法》第六条(四)中所称“工程咨询类执业资格证书”,范围仅限于建设部和人事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城市规划师、造价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全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管理委员会 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注:1、本表按教育部现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编制,共涉及“土建类、测绘类、水利类、交通运输类、能源动力类、地矿类、材料类、电气信息类、机械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生物工程类、化工与制药类、工程力学类”等18类45个专业,其中本专业36个,相近专业9个。 2、为便于考核认定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的确认,对“本专业”、“相近专业”和“其他专业”进行了划分,供申报和审核考核认定条件时参考。其他专业的具体范围由建设部、人事部确认。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人发[2001]86号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 1.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2.2001年8月7日前,已受聘担任技术设计员或三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 3.根据《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第三条规定,大学专科应届毕业生参加本年度出版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在报名时,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可以参加考试。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出版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出版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2001年8月7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二级校对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 7.2001年8月7日前,受聘担任非出版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出版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 (三)免试条件:对2001年8月7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出版专业初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只参加相应级别《出版专业理论与实务》科目考试,考试合格者即可取得出版专业相应级别的职业资格证书。 根据《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凡符合出版职业资格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澳民居民均可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报考条件 2007年4月30日原人事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2007]63号)的规定: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 1.取得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满4年。 2.取得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满3年。 3.取得含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满1年。 6.取得其他学科门类上述学历或者学位的,其从事招标采购专业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2年。 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报名条件 (国人部发[2004]110号)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报名参加该项考试: 一、取得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满10年。 二、取得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专业本科学历,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满8年。 三、取得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硕士学位,从事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专业工作满5年。 四、取得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博士学位,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满3年。 五、取得非工程技术、工程经济或工程管理类专业上述学历或学位,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六、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考试,在报名时应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从事投资建设项目专业管理工作年限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明。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国人部发[2004]13号) 一、报考条件:凡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 (二)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年。 (三)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 (四)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 二、免试条件:截止2003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两个科目: 1、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 2、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环保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根据《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关于再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54号),凡符合报考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均可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环境保护相关专业新旧专业对应表 管理咨询师职业水平考试报考条件 2005年9月23日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管理咨询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管理咨询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71号)规定: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管理咨询师考试: 1.取得经济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管理咨询及相关业务工作满6年。 2.取得经济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管理咨询及相关业务工作满4年。 3.取得经济学或管理学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管理咨询及相关业务工作满2年。 4.取得经济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博士学历,从事管理咨询及相关业务工作满1年。 5.取得非经济学或管理学类专业上述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管理咨询及相关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师、会计师资格证书或经济类职(执)业资格证书,从事管理咨询及相关业务工作满1年。 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一、参加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以及有关财经和制度,遵守职业道德,无严重违纪行为。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 3、在审计岗位工作。 二、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 三、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审计、财经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人发【2002】70号) 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分为国际商务师与外销员。 一、报考国际商务师: 已取得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B级(含B级)以上合格证或60分(含60分)以上的成绩通知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取得外销员从业资格,从事外经贸类专业工作满8年。 二、申请参加外销员考试: 1.中专以上学历。 2.按照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的规定,参加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在报名时,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到本地区相应专业考试考务管理机构报名。 根据《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凡符合国际商务职业资格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澳门居民均可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 一、考试依据文件 2002年12月18日原人事部、国土资源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2]116号) 二、报考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4年。 (二)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2年。 (三)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四)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五)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博士学位,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1年。 三、免试条件: 2002年12月18日前已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和《地籍调查》2个科目。只参加《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和《土地登记代理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人发〔2000〕123号) 一、报考条件: (一)参加质量专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遵守有关质量工作法律法规,热爱质量专业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二)参加质量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 (三)参加质量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2000年12月31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二、免试条件: 2000年12月31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职务的质量专业人员可免考一科,其中:具备助理工程师资格的考生报考初级只参加《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科目考试,成绩合格者获取质量专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具备工程师资格的考生报考中级只参加《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科目的考试,成绩合格者获取质量专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 根据《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凡符合质量职业资格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澳民居民均可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人发【2001】128号) 一、报考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已取得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资格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3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满2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4、取得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二、免试条件:凡已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者,报名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可免试《房地产基本政策与制度》。 云南省药学(非临床医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云人社发【2010】101号)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在我省非临床医疗单位中,直接从事药品研制、检验、生产、经营等药学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一、药士(中药士): 1.普通高中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2.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系指医学、护理学、生物学、化学,下同)职业高中学历,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中专(技校)学历,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 5.取得从业药师或云南省药师协理从业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二、药师(中药师): 1.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职业高中学历,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7年,并取得药士资格满4年。 2.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中专(技校)学历,取得药士资格满4年。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三、主管药师(主管中药师): 1.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中专(技校)学历,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并取得药师资格满5年。 2.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0年,并取得药师资格满5年。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取得药师资格满4年。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5.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2005年11月16日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物业管理师制度暂行规定》、《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物业管理师资格认定考试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5号)规定: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 1.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中专学历,工作满10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8年。 2.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4年。 3.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3年。 4.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5.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硕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2年。 6.取得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或土建类博士学位,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年。 7.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工作年限及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年限均增加2年。 二、免试条件 符合报名条件,并于2004年12月31日前,评聘工程类或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从事物业管理工作满10年的人员,可免试《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经营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物业管理实务》、《物业管理综合能力》2个科目的考试。 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国人部发〔2007〕14号 一、报名条件:《注册测绘师制度暂行规定》第九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 (一)取得测绘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6年。 (二)取得测绘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4年。 (三)取得含测绘类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测绘类专业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3年。 (四)取得测绘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2年。 (五)取得测绘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测绘业务工作满1年。 (六)取得其他理学类或者工学类专业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从事测绘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二、免试条件:《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五条 对符合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并于2005年12月31日前评聘为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测绘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测绘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在一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前述2个科目考试并合格的人员,方可获得注册测绘师资格证书。 助理广告师、广告师报名条件 (国人部发[2007]116号) 第十一条助理广告师考试报名条件: (一)取得广告学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广告专业工作满4年; (二)取得广告学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广告专业工作满2年; (三)广告学专业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 (四)取得广告学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学位; 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其从事广告专业工作相应增加2年。 第十二条广告师考试报名条件: (一)取得广告学专业大专学历,从事广告专业工作满6年; (二)取得广告学专业本科学历,从事广告专业工作满4年; (三)取得含广告学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广告学专业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广告专业工作满2年; (四)取得广告学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广告专业工作满1年; (五)取得广告学专业博士学位; 取得其他专业上述学历或者学位,其从事广告专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第二十四条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助理广告师、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的,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广告工作年限证明。台湾地区的专业人员参加考试的办法另行规定。 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国人部发[2006]40号) 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一)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4年; (二)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3年; (三)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2年; (四)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五)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六)取得其他类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计量技术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免试条件:报名参加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的人员,截至2004年12月31日前,已评聘工程类或研究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可免试《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一个科目。 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一)取得工学类中专学历后,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2年; (二)取得理学类或工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合格,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质检总局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合格,由相应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行政部门颁发人事行政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共同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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