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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法律顾问助理招聘工作方案》和《201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法律顾问助理招聘公告》等有关规定,经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笔试等程序,拟聘用韩秋花等6名人员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法律顾问助理,现将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选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办秘书人事处反映,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过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17年11月9日—11月15日(共7天) 邮寄材料地址:南宁市民生路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制办公室秘书人事处 邮政编码:530012 联系电话:0771—2823060 201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 2017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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