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2年珠海市香洲区公开遴选领导干部公告 |
内容 | 为贯彻落实《中共珠海市委关于加强区(功能区)、镇(街)领导班子及村(社区)“两委”班子建设的意见》(珠字〔2012〕1号)精神,进一步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区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4名副科领导干部。具体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和职位 (一)遴选范围 我市实施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含中央、省驻珠单位)中符合选拔资格条件的公务员或工作人员。 (二)遴选职位 01.珠海市香洲区委办公室、香洲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1名 02.珠海市香洲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副局长 1名 03.珠海市香洲区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1名 04.珠海市香洲区妇女联合会副主席 1名 二、选拔资格条件 (一)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二)具有全日制大学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三)其他要求(详见附件2《珠海市香洲区公开遴选领导干部职位条件一览表》): 1. 01职位要求年龄在35岁以下(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中共党员,任科员满3年以上; 2. 02职位要求年龄在35岁以下(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经济学、统计学专业毕业,或具有2年以上经济类部门工作经历,任科员满3年以上; 3. 03职位要求年龄在35岁以下(1977年7月1日以后出生),经济学专业毕业,或具有2年以上经济类部门工作经历,任科员满3年以上; 4. 04职位要求年龄在30岁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任科员满3年以上。 (四)凡属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仍在处分影响期限内的; 3.受过刑事处罚和行政拘留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或基本称职情况的; 5.其他不符合条件的。 三、遴选程序和办法 遴选工作由香洲区委组织部组织实施。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凡符合资格条件的干部均可报名。报名时填写《珠海市香洲区公开遴选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任职文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等资料; 2.报名时间:2012年7月4日至5日8:30-12:00,14:30-17:30; 3.报名地址:珠海市香洲区行政中心513室; 联系电话:0756-2516550,咨询时间:8:30-12:00,14:30-17:30; 4.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少于4人的职位不开考; 5.每人限报考一个职位。 (二)笔试 区委组织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核后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多于10人(含10人)的,进行笔试。少于10人的,直接进行面试和驻点调研。 笔试主要测试报名者履行岗位职责必需的基本能力和综合素质。笔试成绩不带入下一环节。 (三)面试和驻点调研 每一职位若进行笔试的,则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前4名进入面试和驻点调研环节,如遇进入该环节最后一名分数相同且超出4人时,同分者一并进入该环节。 面试和驻点调研的分数各占50%。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适应职位能力及综合素质。驻点调研主要考察应试者调查研究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组织考察 每一职位根据面试和驻点调研的综合成绩的高低,择优确定2名考察对象。区委组织部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合格的进入下一环节。考察不合格的,按照面试和驻点调研的综合成绩依次替补为考察对象。 (五)履职陈述与常委会票决 考察对象结合工作、学习经历和岗位要求,在区委常委会上陈述个人能力素质特点以及下一步工作思路,陈述时间控制在7分钟以内。与会常委根据参加遴选人员履职陈述情况,票决产生拟任人选。 (六)任前公示 按照有关规定对拟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 四、其他要求 (一)各环节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二)笔试、面试和驻点调研成绩将在香洲区组织人事网上(http://zuzhibu.zhxz.cn)公布; (三)本公告由中共珠海市香洲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2012年珠海市香洲区公开遴选领导干部职位条件一览表 中共珠海市香洲区委组织部 2012年6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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