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定向招录公务员司法考试及另一个公务员考试 |
| 内容 | 1、在2009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公务员的文件精神中有这样的话“定向到中西部和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县(市)级以下法院、检察院的各学历层次的试点班学生(不包括法警),在校期间参加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实行单独的取得资格政策。”是什么意思,是指我们在校期间都要参加司法考试,如果没有通过的话会影响毕业后到定向单位工作吗?会因此不能到定向单位工作吗? 2、我是内蒙的,这次定向我体检考核政审都结束了,正在等最后的入学通知,应该有很大的把握录取。但是我参加的另一个公务员考试笔试成绩现在也出来了,也进入了面试,而且面试时间也近了,您说我有必要去面试吗?是不是定向录了,即使我去面试通过了也不能被另一个单位录用? 回复:1、实行单独的取得资格政策,应该很放宽的,不通过肯定有影响。 2、如果已经拟录用公示,就安心的等录取通知,去参加其他公务员考试也没有办法再录取的了。 以上纯属个人理解,还请咨询权威部门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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