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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为市环卫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考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40周岁以下(1972年9月1日以后出生),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有污水处理专业证书及持有B2以上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优先。 3、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岗位工作需要。 4、具有乳山市常驻户口的居民。 5、工作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刑事处罚,正在立案审查的,身体残疾的,不得报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9月19日至9月21日 报名地点:乳山市环卫处(市交警车管所对面)。 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学历证书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人员要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单位出具的介绍信,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由有关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核合格的,发给准考证。报名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三、招聘方法 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专业技能,满分100分。 2、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及对招聘职位的适应程度,满分100分。 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进入面试。最后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聘用计划中,末位出现2人以上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四、考察聘用 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统一组织对报考人员进行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体检、考察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从其他人员中依次递补。 正式聘用人选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不列入正式行政事业编,实行协议工资,由用人单位负责按企业标准缴纳有关保险,并进行聘用合同管理。 联系电话:0631 6622969 乳山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二O一二年九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