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2年绍兴市上虞岭南乡旅游办临聘人员招聘公告 |
内容 | 为进一步加快岭南经济建设,促进岭南旅游产业发展,经岭南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计划招聘乡旅游办工作人员(临聘)1名。 一、招聘条件 1、学历及专业要求。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具有旅游或相关专业,有旅游方面工作经验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2、户籍和年龄要求。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9月30日以后出生),性别不限。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无不良记录。有志从事旅游工作,身体健康。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10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 2、报名地点:岭南乡政府党政办。联系人:厉一清;联系电话:82915056 3、报名提交资料:报名表(请在网站下载);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已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必须持有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资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测试:根据报名情况确定测试。报名人数在6人(含6人)以下的,直接进面试,不足3人将取消这次招聘。报名人数超过6人的,组织进行普通话测试,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40%折算计入总分。考试时间另行通知,应聘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普通话测试。 (三)面试:根据普通话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6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满分为100分,按60%折算计入总分。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应聘者请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 (四)体检:依据测试、面试成绩合计总分,由高到低顺序按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按公务员招考体检标准到指定医院参加健康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总分高低依次递补。 (五)考察录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合格后公示七天,经公示无异议的,予以试用。如考察不合格的,按总分高低依次递补。 三、报酬待遇 招聘后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经济待遇按照虞人社[2011]26号《关于调整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经济待遇标准的通知》标准执行。 岭南乡人民政府 2012年10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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