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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因工作需要招聘一名协管员,要求如下: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强,无不良嗜好; 3、女性,25至30周岁,平湖籍本市常住户口,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4、文化程度:大专以上; 5、计算机熟练操作; 6、工资待遇:月工资1500元(含三险二金)。 7、报名地点:平湖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平湖市当湖街道梅园路315号,报名截止日期:2013年3月20日。 8、联系电话:85135652 平湖市公安局 2013年3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