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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3年市直卫生系统紧缺型人才直选方案的要求和市直卫生系统部分单位实际报名情况,从实际工作需要出发,经直选单位申请,市卫生局同意,并报请2013年市直卫生系统紧缺型人才直选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对部分单位此前公布的直选计划进行调整,具体计划调整如下: 一、市第一人民医院(总计划数为9人) 护理岗位:由10人调整为7人;其余专业不变。 二、市第三人民医院(总计划数为9人) 1、医学影像(放射):由1人调整为2人; 2、医学影像(B超):由1人调整为4人; 3、中医科主治医师(1人)、普外科主治医师(1人)、儿科主治医师(1人)、肾内科主治医师(1人)的计划取消; 其余专业计划数不变。 三、市第四人民医院(总计划数为5人) 1、临床医生(内科、外科、妇科科):由5人调整为4人; 2、外科主治医师(1人)、康复医疗主治医师(2人)、康复医疗医生(8人)、主管护师(1人)、药学(1人)、医学影像(1人)的计划消取; 其余专业计划数不变。 四、市第五医院(总计划数为6人) 1、医学影像主治医师:由2人调整为1人; 2、新增医学检验技师1人,其条件为:25周岁以下,第一学历为国家公立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医学检验专业毕业生(高升本); 其余专业计划数不变。 五、市第一精神病医院(总计划数为3人) 临床医生:由5人调整为2人;其余专业不变。 六、市干部疗养院(总计划数为0人) 临床医生(1人)、中药学(1人)的计划取消。 衡阳市人社局衡阳市卫生局 2013年4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