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惠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招聘信息 |
内容 | 惠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建立于1986年,是一所公益类、非营利性的市级计划生育专业服务机构,隶属于惠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主要从事计划生育、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等方面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宣传教育等优质公共服务。 因工作需要,中心需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条件及范围 (一)招聘岗位及基本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其他资格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4. 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5. 具有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6. 工作年限和年龄条件时间计算到2013年4月30日止。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的人员;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人员以及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使用事业编制,执行国家、省、市政策和中心聘用人员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有意应聘者可登陆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惠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门户网站下载并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符合条件的岗位。 2、报名时间:2013年5月13 日至5月15日。 3、报名地址:惠州市惠城区南门横街15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 (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现场报名的同时,需填写打印《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二),同时按照公告发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携带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1份),到惠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资格审查。 报考者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经惠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进行资格审查后,符合招聘条件人员将现场发给《准考证》。 (三)组织考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范围为公共知识、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及技术服务知识等。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 参加笔试的考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2、面试。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分面试提问和操作技能测试两部分进行,各按100分计算,其中面试提问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20%,操作技能测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 面试提问及操作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操作技能测试范围为计划生育手术常规操作。面试评委由7人组成。考生不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面试候考室的,视为放弃面试。面试采用当场评分、当场统计的方式,并在现场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提问成绩占20%、操作技能测试占40%的比例合成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程序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纪委派驻市人口计生局纪检组、市人口计生局派出工作人员监督检查。 (五)体检。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拟聘人数和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进行体检,体检办法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的标准实施。有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 (六)考核。由惠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对拟聘用人员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进行考核。 (七)公示与聘用。根据体检及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惠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无特殊情况者,公示结束后1个月内应聘者必须到岗工作,逾期不予聘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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