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无锡江阴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内容 | 为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促进我市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根据《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发〔2012〕54号﹚文件精神,报经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江阴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67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市人民医院和中医院的考生须取得相应学位、大学英语四级合格证书或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总分425分及以上。 3、本科学历30周岁以下(1982年4月25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4月25日后出生);公立医疗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2年4月25日后出生)。 4、符合招聘单位需求岗位相应条件,详见《附件》。 5、户籍和生源地要求: 考生限江阴市生源或江阴市户籍(《附件》其他要求中注明的除外)。研究生学历考生不限生源和户籍。 符合有关政策性安置条件,主要指夫妻分居两地、在江阴市的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江阴市驻军配偶等情况的人员,不受生源地和户籍限制。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任职回避规定,符合有关任职回避规定的条件。 8、本市卫生事业在编或占编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二、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 采用网络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照片上传和资格初审,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10个工作日): 2013年4月26日14:00~2013年5月7日17:00 2、报名网址:江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www.jyhrss.com 3、资格初审时间: 2013年4月26日14:00~2013年5月7日17:00 (二)考生可在报名48小时后在同一网址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缴费确认(使用银联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岗位资格审查。 缴费标准:根据江苏省财政、物价部门核定考试费标准,报考者缴纳笔试费100元/人;进入面试者,缴纳面试费100元/人。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4×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相关单位在网上对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考生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资格审查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 3、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所填专业、毕业证书所填专业须与招聘专业一致,并符合全国医师资格考试或全国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报考护理岗位的考生须通过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医学影像学专业考生须符合全国医师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打印时间:2013年5月13日13:30~2013年5月15日16:00 (五)报名咨询 1、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510-86861209 2、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10-86860423 三、笔试 本次招聘考试,若岗位无人报名的,该招聘岗位计划取消并公告。 笔试总成绩为百分制。笔试的主要内容是招聘专业的相关知识(如该岗位同时设有两个及以上专业的,考试内容将以第一专业为主)。 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四、资格复审 市人社局、卫生局对拟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复审时间另行通知。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有关户籍证明)、毕业证书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有学位要求的须提供学位证书)、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及其他有关证明资料(岗位中要求提供的执业医师、专业技术资格等)。以下人员可减免考试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凭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当地民政部门出具证明材料),退还报名费。 所有证件材料应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校验后返还,同时签订承诺书。对资格复审未通过的岗位将进行一次递补。 五、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根据招聘岗位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考生。面试总成绩为百分制。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按笔试和面试成绩权重6:4确定。 综合成绩同分时,取面试成绩高者为先,如面试成绩再同分时,另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为先。 七、体检、考核与公示 体检:根据综合成绩,在面试合格分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需求1:1确定。由市人社、市卫生部门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对体检合格者由卫生局按规定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作为拟录取人员,将在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江阴卫生网上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八、聘任和管理 对公示无异议者由市人社局、卫生局统一组织招录单位与拟录用人员进行双向选择,招录单位需按岗位明细表所对应的各项要求进行招录。具体事项届时另行通知。 被录用人员应按规定及时办理录用手续。被录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办理录用手续前被录用人员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进行校验,报考护理岗位的应届考生须提供通过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成绩单,如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与招聘专业不一致,将取消录用资格。 用人单位与被录用人员签订三年劳动合同,试用期六个月。合同期间,占编不进编,被录用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合同制职工的工资待遇。三年合同期满,受聘人员取得相应执业资格或职称,并经考核合格,即可办理正式进事业编制手续。考核办法参照《江阴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考核试行办法》。受聘人员考核不合格或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或职称,到期则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重新自主择业。 九、组织领导和监督 市人社局和市卫生局共同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市监察局对公开招聘进行监督。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不弄虚作假,不循私舞弊,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录用资格。 十、特别提示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相关通知等均在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江阴卫生网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登陆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本招聘公告由市人社局和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0-86861209(卫生局组织人事科) 0510-86860423(人社局) 监督电话:0510-86860222(监察局) 0510-86861217(卫生局监察室) 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江阴市卫生局 江阴市监察局 2013年4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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