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2013年南京市溧水经济开发区招聘市容协管员简章 |
内容 | 根据城市管理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容协管员10名。 一、招聘条件 1、自愿从事市容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吃苦耐劳精神,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分配。 2、具有溧水区户籍的复员、退伍军人,男性,35周岁以下,高中(相应学历)以上学历。 3、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无残疾,无纹身,体表无异常,无传染性疾病。身高170(含)厘米以上;双眼裸眼视力达5.0以上。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过记过以上处分,受严重警告以下处分尚未解除的; (4)曾被单位辞退或开除的; (5)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审核、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招聘简章在溧水114、溧水电视台、溧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报名时间:2013年5月9日—2013年5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 2、报名地点:溧水经济开发区党建科(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1301办公室)。 3、报名办法: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户口簿、退伍证、立功证书等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及近期一寸同底免冠照片1张,并如实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 4、报考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相关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5、凡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接通知后,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原报名点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处理问题能力等方面情况。面试总分为100分。 在部队担任过班长及以上的加5分;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加5分;在部队获个人三等功(含)以上的加5分,最高累计可加10分。 面试总成绩=面试分+加分。 (三)体检、审核 根据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高、学历高、在部队立功优先的顺序进入体检。 体检统一组织进行。审核主要是审查拟聘用人员的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业绩等。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缺额的,依据考试总成绩等额递补。 (四)录用和聘用 1、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由录用单位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期五天。公示地点:开发区市容大队办公楼前。 2、对拟聘用人员经岗前培训合格后,办理相关劳务派遣手续,试用期3个月。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录取或签约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纪律与监督 招录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秉公办事,严肃招录纪律,主动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新录用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报名咨询电话:56232833 监督电话:56232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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