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广州市东城、南城、北城公路和城市道路路政管理所2013年招聘人员公告 | |||||||||||||||||||||||||||||||||||||||||||||||||||||||||||||||||||||||||||||||||||||
内容 | 广州市东城、南城、北城公路路政管理所和城市道路路政管理所等四个单位为广州市交通委员会下属的正科级事业单位,为进一步加强路政管理工作,根据批准的增人计划,现定于201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路政管理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二)基本条件及其他条件 1、基本条件 具备《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的通知》(穗人社发〔2010〕128号)第十九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含增城市、从化市)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2、其他条件 (1)勘验岗、路政管理岗、行政管理岗需夜间路面现场巡查,三班倒值班,适宜男性。其他岗位也需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上路进行现场巡查。 (2)应届毕业生报考,报名时须提供学校证明,并须于2013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以上年限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13年5月31日(公告当月月底)。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和接受报名 通过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州交通信息网发布公开招聘人员公告,并接受报名(报名时间、方法详见第三点“报名应聘方法”)。 (二)资格审查 各招聘单位对报考本单位的应聘人员的材料进行整理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并通知参加考试。应聘人员所填写资料和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进行。 1、笔试 (1)报名人数达到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该岗位才准予开考;否则,该岗位取消招考或相应缩减招录人数。 (2)笔试分为公共知识测试和职位相关知识测试,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分别设置笔试题目,公共知识测试成绩占50%,职位相关知识测试成绩占50%,笔试总成绩将折算为百分制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笔试总成绩的30%带入面试,计入考试总成绩。笔试要求考生独立完成,考试形式为闭卷。 ①公共知识测试时间:2013年7月6日上午8:45—9:45;职位相关知识测试时间:2013年7月6日上午10:00—12:00。 ②笔试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方式另行通知。 (3)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考生的笔试成绩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州交通信息网上公布。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根据笔试总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不足1:2的比例,该岗位取消招考或相应缩减招录人数。 (2)面试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州交通信息网上公布。 (3)市道路养护中心以及各招聘单位组成面试评委小组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考评。面试评委小组由单数组成,不少于5人。面试工作按招聘岗位划分,在两天内完成。 (4)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分为考生的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面试评委小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的70%计入考试总成绩。 (5)笔试总成绩的30%与面试成绩的70%之和为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考试总成绩60分为合格线,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低于60分者不予进入体检。 (四)体检和考核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体检标准进行。凡体检不合格或复查一次后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参加体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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